8月11日上午,鞍山市召開創建文明城市深入推進文明殯葬工作會議,會上對全市深入推進文明殯葬工作進行了具體部署,各縣(市)、區和各開發區及市直各職能部門匯報落實《鞍山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推進文明殯葬工作的通告》具體措施,鞍山市創城辦第四督導組組長王增祥在會上就開展好創城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把深入推進文明殯葬工作納入到創城工作大環境中去,增強責任意識;二是要高度重視,源頭抓起,務求實效;三是要各司其職,明確任務,落實責任。
記者了解到,根據《關于深入推進文明殯葬工作的通告》,今后鞍山市將大力倡導生態殯葬、綠色殯葬,積極采取骨灰寄存、深埋、海葬、樹葬、花葬、草坪葬、壁葬等集中生態節地安葬方式。禁止在居民區、城區街道、公共場所搭靈棚、設靈堂、吹奏哀樂、燃放鞭炮;禁止在城區道路、廣場、公園、綠地、山林、風景名勝區、居民小區等公共場所拋撒紙錢,焚燒冥紙、香燭、供果、逝者遺物等物品。禁止在殯儀館、公墓等殯葬服務機構內拋撒紙錢或在專用焚燒爐以外的場所焚燒冥紙、香燭、供果、逝者遺物等物品。殯儀館、公墓等殯葬服務機構不再提供、使用、焚燒一次性紙花圈。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一次性紙花圈帶入殯儀館、公墓等殯葬服務機構。舉行告別儀式需使用花圈的,由殯儀館按規定免費提供可循環利用的絹花圈。對違反通告規定的,由有關部門按規定予以處理。
對在居民區、城區街道、公共場所搭靈棚、設靈堂、吹奏哀樂、拋散紙錢以及焚燒冥紙、香燭、供果、逝者遺物等物品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處理;對燃放鞭炮或向車外拋撒紙錢的,由公安機關及時制止,不聽勸阻的,依法予以處理;對在城鄉林地及邊緣焚燒冥紙的,由林業部門依法予以處理。對在殯儀館、公墓等殯葬服務機構內拋撒紙錢或在專用焚燒爐以外的場所焚燒冥紙、香燭、供果、逝者遺物等物品的,由殯葬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及時制止;對拒絕、妨礙殯葬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理。
從源頭抓起,對制造、銷售紙錢以及紙扎實物等封建迷信殯葬用品或制造、銷售棺木的,由民政部門會同工商行政管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依法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