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海南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殘疾人聯合會印發《關于加強殘疾人兩項補貼精準管理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殘疾人兩項補貼精準管理要求,進一步完善幫扶殘疾人社會福利制度。
《意見》要求,進一步完善主動服務機制,各市縣民政部門、殘聯要充分利用部門門戶網站、政務公開欄、報刊雜志等媒介宣傳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市縣殘聯對新領證的殘疾人,應主動宣傳告知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并將政策宣傳資料發放給殘疾人或代辦人。鄉鎮(街道)要全面運用全國殘疾人兩項補貼信息系統的主動服務功能,為新納入低保、新辦證殘疾人發送提醒信息。政策宣傳和主動提醒記錄應留存備查,對新納入低保、新辦證殘疾人,3個月內采取任何形式主動提醒告知的,視為已開展政策宣傳。
根據《意見》,海南省機構集中養育享受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殘疾兒童的護理補貼,統一支付到福利機構集體賬戶,用于集中供養殘疾孤兒護理消費品購置、照護服務勞務費支出和康復訓練費等費用。
《意見》明確,市縣民政部門每月25日前,向省民政廳報送當月殘疾人兩項補貼實發人數報表和資金報表。每年向省民政廳報送殘疾人兩項補貼資金使用情況報告。省民政廳定期對各市縣殘疾人兩項補貼發放情況進行通報。
《意見》提出,各市縣要根據工作實際,將實施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所需的工作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要加強補貼資金發放和使用監管,確保補貼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位,防止截留、挪用、騙取補貼資金。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加強經辦能力建設。省財政廳、省民政廳將視情組織開展殘疾人兩項補貼績效評價工作,對各市縣制度實施和資金使用的效果進行評價。(肖海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