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孫彥川 通訊員 葉 云) 日前,福建省民政廳印發《關于開展全省性社會組織2022年度年報年檢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啟動2022年度年報年檢工作。
《通知》要求,社會組織年報實行網上填報、公開和存檔。其中,未認定為慈善組織的基金會在線填報后需打印紙質文本,由法定代表人、監事簽名,加蓋本組織印章同財務審計報告一并報送至省民政廳。其他社會組織無需報送紙質材料。
《通知》明確,因附件上傳及填報內容不規范、不完整、不清晰,退回次數超過5次的社會組織將被鎖定提交資格。對未認定為慈善組織的基金會,省民政廳將依法出具“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年檢結論;對其他社會組織年報省民政廳不出具結論。社會組織在線報送的年報,將在福建社會組織網公開。慈善組織應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在“慈善中國”公開年報信息。未認定為慈善組織的基金會年檢結果,將在福建社會組織網的通知公告欄公布。存在問題者需在6月1日—9月28日填寫整改情況并上傳相關佐證材料。
《通知》強調,各業務主管單位對所屬社會組織進行督促,對其年度工作報告有關材料進行初審。未按照規定提交年報者,將依法列入活動異常名錄。2022年12月31日前未認定為慈善組織的基金會,線上提交年度報告后還應接受年度檢查。各相關部門對年報結果應加強應用,對未提交年報或年報存在問題者,在年檢、政府購買服務、項目資助等方面予以限制;對年度工作突出、作出積極貢獻者,給予優惠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