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社會救助司司長 劉喜堂
黨的二十大立足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對民生保障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為新時代社會救助事業高質量發展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們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推進社會救助高質量發展,切實兜住兜準兜好困難群眾民生底線,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貢獻力量。
充分認識新時代我國社會救助取得的歷史性成就
黨的十八大以來,特別是最近五年,我國社會救助工作進入快速發展期,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擺在更加突出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持續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得到制度性保障,社會救助標準水平不斷提高,在國家重大戰略中的兜底性、基礎性地位更加彰顯。一是基本建成覆蓋全面、分層分類、城鄉統籌、綜合高效的中國特色社會救助體系;二是優化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將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重病重殘人員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實施審核確認權下放、就業成本扣減、低保漸退等創新性舉措;三是健全部門協調機制、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物價聯動機制、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等,使兜底保障更加精準、更有力度;四是及時調整社會救助政策,為困難群眾增發生活補貼、加強急難臨時救助等,有效應對疫情災情影響;五是建成包含6300萬困難群眾的全國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會同有關部門共同開展常態化救助幫扶,鞏固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成果;六是加強主動發現,暢通服務熱線,不斷提升社會救助經辦服務效能。中央財政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由2017年的1331億元增長到2022年的1546.8億元。黨的十八大以來,城鄉低保標準分別年均增長8.8%和13.2%,目前全國城市低保平均標準746元/人·月、農村低保平均標準571元/人·月,困難群眾救助水平實現跨越式增長。
準確把握黨的二十大對社會救助作出的新部署
從現在起,黨的中心任務就是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我們必須在此背景下深刻領會、準確把握黨的二十大對民生兜底保障作出的新部署、提出的新要求。
一要深刻聯系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生保障的系列論述。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生保障有過很多重要論述,不少直接涉及社會救助。比如2015年6月在貴州調研時指出,對于不具備勞動能力甚至生活能力的困難群眾,“需要通過低保和社會救助等方式穩定解決生計問題”。2019年4月在中央財經委第四次會議上指出,“要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對老弱病殘等缺乏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綜合運用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保障救助措施,實現應保盡保,確保兜住基本生活底線。”今年3月6日在參加全國政協有關會議時,要求深化社會救助制度改革,強化臨時救助,確保兜住底、兜準底、兜好底。準確把握黨的二十大關于社會救助的新部署新要求,必須深刻聯系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生保障的系列論述,深入理解黨中央對社會救助的總體要求。
二要深刻聯系中國式現代化。中國式現代化把握住了人民在歷史發展過程中的核心地位,全面樹立并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把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努力讓全體人民都能過上好日子,強調全體人民共享發展成果。社會救助事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在中國式現代化發展全局中具有極其重要的基礎地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后,困難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斷提高,個性化、差異化救助需求成為困難群眾的現實期盼。必須加快完善中國特色社會救助體系,深化社會救助改革創新,為中國式現代化提供持久動力。
三要深刻聯系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遠景目標。實現共同富裕,困難群眾是最大的短板。目前,我國已全面消除絕對貧困,人民生活質量和社會共享水平顯著提高,但困難群眾規模依然龐大。必須深入研究在共同富裕長期歷史進程中,社會救助的目標、功能、機制、任務、舉措等,發揮其在收入分配中的功能作用,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職能,使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低收入群體。
四要準確把握關于健全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的重大決策部署。黨的二十大對“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提出要求,明確了新征程上社會救助事業發展的總體布局、目標任務和發展路徑。必須對照部署要求,客觀認識當前社會救助存在的法律法規位階不高、救助政策銜接不暢、制度缺乏協調聯動、救助資源統籌不夠等問題,進一步推進形成社會救助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制度和體制機制,加快推動社會救助法治健全完備,體制機制高效順暢,服務管理便民惠民,兜底保障功能有效發揮。必須始終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舉措,著力補齊民生短板,持續加強困難群眾救助保障。
統籌謀劃加快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
第一,加強社會救助政策理論研究。要深入研究社會救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基礎性地位以及內在運行規律,深入研究社會救助與擴大內需、經濟發展、低收入人口增收、社會進步之間的關系,深入研究社會救助高質量發展的內涵以及與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邁向中國式現代化的關系等,推進構建中國特色社會救助理論框架,為社會救助持續健康發展奠定理論基礎。
第二,推進社會救助法治化進程。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必須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要以《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為基礎,加快制定社會救助法,從救助對象、救助內容、救助程序、救助管理和服務、救助監督、法律責任等方面提供法律支撐。加強社會救助行政法規建設,抓緊制定完善更具操作性的規范性文件,推動形成社會救助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
第三,健全社會救助制度體系。聚焦社會救助兜底保障中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用小切口撬動大改革,不斷完善基本生活制度。全面開展低保邊緣人口、支出型困難人口認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分層分類救助幫扶政策,形成梯度救助格局。加快推進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城鄉統籌,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開展持有居住證人員在常住地申辦低保。強化急難臨時救助,切實增強在應對突發困難時的及時性、有效性。加快發展服務類社會救助,推動形成“物質+服務”救助方式。推進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有效銜接,凝聚救助合力。
第四,強化社會救助信息化支撐。持續深化全國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建設,不斷拓展平臺功能應用。擴大部門間信息共享和數據比對,實現與有關部門數據共享機制常態化。加強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建設,構筑全國一體化核對信息網絡。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推進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資源統籌、救助效率提升,實現精準救助、高效救助、溫暖救助、智慧救助。
第五,夯實社會救助基層基礎。加強黨對社會救助工作的領導,將社會救助列為村(社區)組織重要工作內容。深入實施基層社會救助能力提升工程。完善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政策措施,統籌利用鄉鎮(街道)社工站、社會工作機構等,增強社會救助經辦服務力量。加強社會救助政策解讀,大力宣傳社會救助領域先進事跡和典型做法。暢通社會救助服務熱線,確保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
第六,完善社會救助監督檢查機制。暢通社會救助信訪舉報渠道,探索建立數字化監督制度,定期開展疑點數據排查比對。持續推進社會救助領域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治理,加強社會救助資金監管,堅決糾治各類違法違紀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