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張 昕) 近日,民政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做好元旦春節期間困難群眾兜底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全面落實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政策、進一步加大臨時救助力度、加強特困人員日常照料和健康服務、扎實做好取暖救助工作、提高社會救助服務時效、切實強化組織領導六方面提出明確要求,切實保障元旦春節期間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通知》要求,各地要進一步規范完善低保準入條件,做好社會救助擴圍增效工作,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救助范圍。按時足額發放各類救助金,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元旦春節期間提前發放救助金,或增發一次性生活補貼。強化急難社會救助,對因疫情導致基本生活出現暫時性困難的群眾及時給予臨時救助,情況緊急的實施“先行救助”。全面落實由急難發生地直接實施臨時救助的政策規定,加大對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未參保失業人員及流動人口救助力度,適當提高疫情嚴重地區鄉鎮(街道)臨時救助備用金下撥額度和審批額度。加強對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等困難群眾的走訪探視,及時了解掌握他們的健康和生活狀況,為其發放口罩、消毒液、健康包等防疫物資,積極協調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疫苗接種、健康咨詢、用藥指導、協助轉診等分類分級健康服務。
《通知》提出,北方地區要加強取暖救助,加大對困難群眾取暖補助力度,鼓勵將取暖救助范圍由低保家庭、特困人員等向低保邊緣家庭和其他特殊困難家庭拓展。南方地區要結合當地實際適當開展取暖救助,確保困難群眾溫暖過冬。
此外,《通知》強調,各地要充分發揮主動發現機制作用,全面了解轄區內困難群眾生活狀況,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和常態化救助幫扶機制,加強與相關部門數據比對分析,強化對低收入人口的監測預警,做到迅速響應、及時救助。加強各類救助資源統籌,積極引導社會力量開展送溫暖等活動,為困難群眾提供針對性、個性化救助幫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