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張俊) 記者從上海市民政局獲悉,自12月1日起,上海市全面實施婚姻登記“全市通辦”。9月1日—11月30日,上海已在部分區試點開展婚姻登記“全市通辦”工作。3個月來,市民政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制定配套政策、強化部門協同,試點工作平穩有序。
按照《上海市內地居民婚姻登記“全市通辦”實施方案》,自12月1日起,當事人雙方是內地居民,且雙方或一方是本市戶籍,可以在16個區的任意區級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或離婚登記。涉港澳臺、涉外婚姻登記及補領(辦)婚姻登記證、婚姻登記檔案查詢等事項暫不實行“全市通辦”,待條件成熟后逐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