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政廳黨組書記、廳長 曹忠平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關系黨執政興國,關系人民幸福安康,關系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必須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黨的二十大報告首次單獨把法治建設作為專章論述、專門部署,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高度重視。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推進法治民政建設,是民政部門堅定捍衛“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具體實踐,是民政工作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根本舉措,是推進管理創新、提高行政效能的迫切需要。
堅持黨對法治民政建設的領導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共產黨是最高政治領導力量,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是最高政治原則。一是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把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各級民政部門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重點內容,納入民政領導干部年終述法、民政系統行業普法考試及民政業務培訓的重要內容,舉辦法治專題講座,組織開展“送法下基層”“憲法進社區”等普法活動,將習近平法治思想貫穿到民政全領域、各環節。二是完善法治民政建設領導機制。健全法治民政建設領導機構,形成主要領導負總責、法治機構牽頭抓、業務機構具體落實的工作機制,每年組織研究法治民政建設工作,確定重點任務,明確完成時間,做到年初有分工、年中有督察、年末有考核、全年有臺賬。三是壓實法治民政建設工作責任。充分發揮黨委(黨組)在本單位法治建設中的領導作用,統籌本單位本系統法治建設工作,將法治建設納入年度工作計劃,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督促、同考核、同獎懲,確保各項工作落細落實。
構建完備的民政法規制度體系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健全保證憲法全面實施的制度體系,更好發揮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維護憲法權威。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要結合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斷健全民政法規制度體系,以良法促發展、保善治。一是加快立法步伐。堅持問題導向,全面梳理民政領域法規制度,聚焦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加強民生領域立法。二是提高立法質量。完善立法論證評估制度,建立立法風險防范機制。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尊重和體現客觀規律,不盲目立法、脫離實際。積極開展務實管用的“小快靈”立法,增強立法的針對性、適用性、可操作性。三是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聚焦民政制度的空白點和沖突點,整體推進各項民政政策的立改廢釋工作。嚴格落實規范性文件“三統一”、合法性審查和定期清理制度,及時向社會公布繼續有效、廢止和失效的文件目錄。四是完善標準體系。貫徹民政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的《關于全面推進新時代民政標準化工作的意見》,制定修訂民政領域的地方標準,強化標準的宣貫執行,開展標準化試點示范,以標準化引領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
打造高效的法治民政實施體系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扎實推進依法行政。轉變政府職能,優化政府職責體系和組織結構,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加大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準。民政工作業務多元,涉及的法律法規規章眾多,要切實樹牢法治思維,進一步提升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執行的規范化水平。一是嚴格依法履職。落實民政部門權責清單,推進審批服務事項標準化清單管理。健全行政決策執行、跟蹤反饋和評估制度,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和責任倒查機制。二是推進“放管服”改革。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互聯網+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推行審批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自助辦”,為群眾提供優質高效服務。三是完善行政執法程序。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治審核制度,統一行政執法案卷、文書基本標準,規范和精簡民政領域執法事項,嚴格落實告知制度。四是加大行政執法力度。聚焦與人民群眾、社會組織、市場主體關系密切的行政執法重點領域,履行執法責任。對養老、殯葬等行業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集中專項整治,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健全長效管理機制。
完善嚴密的法治民政監督體系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沒有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這是一條鐵律。”全面推進法治民政建設,必須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真正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一是推進政務公開。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在政務網站及時更新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強化社會組織、慈善事業等重點領域的信息公開,救助管理等民政服務機構定期舉辦“開放日”活動。二是規范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落實行政復議體制改革要求,認真履行告知、參與等職責。執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切實履行生效裁判。建立案件上報制度,通報典型案例。三是強化行政執法監督。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嚴格按照權責事項清單分解執法職權、確定執法責任。完善行政執法案卷管理和評查、行政執法考核評議等制度。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加強對行政執法行為的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四是完善糾錯問責機制。健全民政行政問責制度,規范問責程序。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并重,做到依規依紀依法嚴肅問責、規范問責、精準問責、慎重問責。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建立健全擔當作為的激勵和保護機制。加大上級民政部門對下級民政部門的監督力度。
形成有力的法治民政保障體系
一是加強民政法治宣傳教育。開辦專欄、專刊、專版,加大民政法治文化網上宣傳力度。在民政服務機構、社區服務設施場所中充分體現法治元素,推動法治文化與傳統文化、紅色文化等融合發展。制作推進婚喪習俗改革、宣傳地名文化等有民政特色、有傳播影響力的作品和節目。發揮城鄉社區工作者、社區志愿者、社會工作者、社會組織在法治文化傳播中的積極作用。二是加強民政法治隊伍建設。選拔具有法律職業資格、專業背景或從業經歷的人員調整充實到民政法治工作崗位。注重法治人才培養,在相同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干部。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制度。三是加強信息化保障。統籌推進民政法治化與信息化深度融合,推進民政執法信息系統建設。加強行政執法信息化裝備的配置和應用,合理安排執法裝備配備、科技建設等方面的投入,逐步配齊行政執法記錄儀等錄音、錄像設備。四是加強督察考核指導。把法治民政建設成效納入目標管理考評和綜合評估指標體系。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級黨委政府和上級民政部門報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并向社會公開。開展定期檢查和專項督察,對工作不力、問題較多的及時約談、責令整改;對成效顯著的進行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