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馬麗萍) 近日,《山西省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山西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將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條例》共7章37條,包括總則、服務設施、服務供給、服務保障、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七個部分,填補了山西社區居家養老方面的立法空白。
“加快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立法,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納入法治軌道,有利于解決當前全省養老服務工作的重點難點問題?!睋轿魇∶裾d相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全省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構建起較為完善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政策,但養老服務供給不均衡不充分、專業服務人才不足等短板仍然存在。為強化社區養老服務支撐能力,《條例》第三章明確了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服務規范的內容;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為失能、高齡、特困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以及基本醫療保險補貼等服務保障;建立養老志愿服務制度以及推進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化建設。
為構建多元主體參與服務供給模式,《條例》從標準制定、政府支持、金融支持、人才支持等方面予以明確,并通過財政扶持、貸款支持、稅費優惠和人才激勵等方式,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