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祝 闖) 為促進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近日,重慶市社會組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重慶市推動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工作指引》(以下簡稱《工作指引》)。《工作指引》從指導思想及基本原則、加強黨建引領、加強登記管理制度改革、強化能力建設、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加強綜合監管和支持社會組織積極發揮作用等7個方面提出要求。
《工作指引》在加強黨建引領方面,提出推廣建立功能型特設黨組織,擴大黨的組織覆蓋面;抓好黨建帶群建,推動有條件的社會組織建立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推動黨組織和黨員發揮作用,提倡黨組織書記由社會組織黨員負責人擔任等。在加強登記管理制度改革方面,提出要優化行政審批流程,推動在線申報、網上審批、數據采集等流程,簡化證明事項;優先發展大數據智能化、云計算、區塊鏈、物聯網、新能源、新材料、環境保護、健康服務等領域社會組織及科技類社會組織等。在強化能力建設方面,提出健全社會組織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監事)的組織機構,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規范議事規則、選舉程序、監督機制;加強社會組織內部管理,完善財務、人事等內部管理制度,健全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審核評估等制度,建立健全社會組織內部糾紛解決機制;鼓勵同類型、同性質、同行業、同領域的單位、組織建立聯合性的樞紐社會組織,制定自律公約,實現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在加大培育扶持力度方面,提出健全財稅等支持政策,推動從業人員職業化,加大數字化賦能和加強品牌化建設等措施。在加強綜合監管方面,提出要加強社會組織信用體系建設,加快推動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及時向社會公布活動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違法信息;常態化開展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等重點監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