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王冰潔
社會組織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社會組織工作。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黨委、政府圍繞“中國特色的社會組織發展之路”這一重大時代命題,全面加強黨的領導、大力強化法治建設、積極開展改革創新、奮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社會組織領域發生歷史性變革,我國成功走出了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組織發展之路。
黨建引領指明社會組織發展道路
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在社會組織領域堅持黨的領導是應有之義。
黨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大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力度。2015年9月2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從整體上對社會組織黨建工作作出頂層設計。
同年10月16日,中央組織部召開全國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座談會,全面部署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一個文件、一個會議,為新形勢下全面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指明前進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實現黨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是黨組織發揮作用的基礎和前提。各地組織部門和民政等部門本著應建盡建的原則,采取各種方式,力爭實現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兩個全覆蓋”。凡有3名以上正式黨員的社會組織,要設立黨組織;規模小、黨員少的社會組織,可聯合建立黨組織;暫不具備組建條件的社會組織,則通過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聯絡員或建立工會、共青團組織等途徑,確保黨的工作“不缺位”。
為確保工作有效推進,各地明確制度、細化舉措,將黨建工作與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工作相融合,與社會組織成立登記、章程核準、年檢年報、專項抽查、等級評估、教育培訓“六同步”,將“兩個全覆蓋”工作落實到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工作全流程。
據統計,在黨的十九大召開前,2300余家全國性社會組織已實現“兩個全覆蓋”。十年來,社會組織領域共建立基層黨組織17.1萬家,基本實現應建盡建。
黨建引領下,社會組織受關注度日益提高。各地建立了社會組織協調機制,天津、山西等20多個省份將社會組織工作列入地方黨委政府績效考核內容;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召開專題會議部署開展基層治理大調研,社會組織治理被重點納入;廣西壯族自治區成立社會組織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將社會組織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
黨建引領下,社會組織在開展業務工作時方向更準、站位更高、成效更大。河北持續開展“紅色社會組織”創建活動,在“京津冀社會組織跟黨走——助力脫貧攻堅行動”活動中,全省社會組織共籌集資金11.87億元;浙江各地市采取“黨建+公益”“黨建+治理”模式,廣泛發動城鄉社區社會組織參與區域事務協商,形成了“紅楓義警”“老楊調解室”等服務品牌;廣東省積極動員社會組織參與援疆援藏、東西部協作、鄉村振興……
黨建引領下,社會組織黨組織胸懷大局、凝聚人心,黨員沖鋒在前、當仁不讓,在脫貧攻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一系列重點工作中,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日益凸顯。黨的十八大以來,社會組織領域先后有42家黨支部榮獲全國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45人榮獲全國優秀共產黨員稱號、60人榮獲全國優秀黨務工作者稱號。
法治護航助力社會組織行穩致遠
法治是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有效治理方式,也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作為法治社會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社會組織的法治化建設勢在必行、意義重大。
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首次提出“加強社會組織立法”。
2018年8月,民政部發布了關于《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廣泛聽取社會公眾意見,進一步提高立法質量。隨后,《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條例》被列入國務院立法工作計劃。
《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的通知》《民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社會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人大、國務院先后出臺多部法律法規,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先后發布多個文件通知,社會組織的地位作用和權利義務逐步明確、權責邊界和行為準則日益清晰。
2018年10月11日,全國首部社會組織管理地方性法規——《遼寧省社會組織管理條例》審議通過。隨后,各地陸續出臺相關地方性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社會組織內部治理和對外活動作出規范要求。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由民政部牽頭組建,13個部委參與的社會組織聯合執法機制、7個部委參與的社會組織資金監管機制相繼建立,相關部門開展了整治社會組織利用行政手段牟利、收取高額贊助費等違法違規行為以及“僵尸型”社會組織整治、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等專項行動,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凈化社會組織生態空間,營造風清氣正的發展環境。
十年來,各級民政部門對社會組織違規涉企收費、違規評比表彰、違規設立分支機構等行為進行懲處,共辦理行政處罰案件4萬余件。
從2016年開始,各級民政部門優化發展布局,健全退出機制,現已清理整治近8萬家“僵尸型”社會組織,持續優化社會組織存量。
2018年、2021年,民政部聯合有關部門先后兩次開展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專項行動,各級民政部門共查處非法社會組織1.8萬多家,公安機關偵破案件1.5萬多起,共追繳贓款、贓物價值6.43億元。
經過多年的法治化努力,社會組織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現已基本建成,一個有利于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規范、有序、清朗的發展環境已然形成,為社會組織安全規范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
改革創新釋放社會組織發展活力
十年來,以改革創新的方式釋放社會組織活力,成為黨和國家引導社會組織更好發揮服務作用、融入現代化治理體系的主要路徑。
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設專章強調“激發社會組織活力”。
民政系統積極響應,通過持續推進簡政放權、穩妥實施直接登記改革、有序開展行業協會商會脫鉤改革、加大社區社會組織培育力度等舉措,激發社會組織活力,推動建立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制。
2015年6月30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正式印發《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總體方案》,從機構、職能、資產財務、人員管理和黨建、外事五方面作出脫鉤要求。隨后,國務院成立脫鉤聯合工作組,有關部門陸續制定出臺配套文件。按照“試點先行、分步穩妥推進”的要求,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和地方行業協會商會脫鉤試點工作有序開展,各地建立了由多部門組成的脫鉤聯合工作組,組長由副省級以上領導擔任。
面對千鈞重擔,各相關方以釘釘子精神狠抓落實,確保各項改革舉措落地生根。截至2021年年底,脫鉤改革任務目標已基本完成,納入脫鉤改革范圍的70428家行業協會商會實現了“應脫盡脫”。
脫鉤后的行業協會商會內在活力和發展動力明顯增強,行業服務功能有效提升,獨特優勢和功能作用日益顯現。例如,中國質量協會目前已正式出版發行3部《中國制造業企業質量管理藍皮書》,為“十四五”規劃編制提供重要參考;中國對外承包工程商會積極貫徹落實“一帶一路”總體部署,成功承辦中國—西班牙企業顧問委員會會議等雙邊經貿活動;今年6月,浙江省舉辦了協會商會助力共同富裕啟動儀式,現場簽署合作項目25個,資金總額超2億元。
在釋放活力中迎來發展新機的,還有基層社會治理的生力軍——社區社會組織。社區是黨委和政府聯系群眾、服務群眾的末梢神經,社區社會組織具有扎根社區、貼近群眾的優勢,是社區治理的重要載體和依托。
黨的十八大以來,各地按照民政部印發的《關于大力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的意見》《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專項行動方案(2021—2023年)》等文件要求,將發展社區社會組織作為構建基層治理新格局的重要抓手,從機構治理、項目設計、人員培養、資源鏈接等方面加大培育扶持力度。
目前,全國社區社會組織總數已達174萬多家,覆蓋公益慈善、社區事務、志愿服務等多個領域,在強化基層黨建、提供社區服務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成為優化村(社區)服務功能、構建多方參與治理格局的重要力量。
新發展理念引領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
這十年,中國社會組織迎來發展新契機,在多方的培育扶持下駛入發展快車道,取得歷史性成就。
黨的十八大后,社會組織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各地紛紛出臺政策,通過打造孵化基地、公益創投等形式,“扶上馬,送一程”,加快培育發展相關類型的社會組織。多部門通過等級評估、政府購買服務、清理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僵尸型”社會組織整治等形式,一手抓培育扶持,一手抓嚴格監管,不斷優化存量、把控增量、提升質量,推動社會組織從“多不多”“快不快”向“穩不穩”“好不好”轉型。
高質量發展,最終目標是更好地服務國計民生。發展中的中國社會組織不斷提高政治站位,積極響應黨中央號召,找準定位,發揮優勢,在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群眾、服務行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騰訊公益慈善基金會打造了騰訊公益平臺和“99公益日”活動,成為互聯網慈善助力扶貧的典型案例;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主動參與全球能源治理,組織推動31項國際電力標準提案,發布15項國際標準……
據統計,黨的十八大后,全國各類社會組織實施扶貧項目9.2萬多個,引導投入資金1245億元;積極參與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累計接受捐款396.27億元、物資約10.9億件;積極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秩序,參與制定2499項國家標準和364項國際標準;有效擴大公共服務供給,非營利性民辦養老機構占全國養老機構總量的44.7%,切實滿足群眾多層次、多樣化養老需求。
在今年9月8日“中國這十年”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上,民政部黨組成員、副部長詹成付的話語擲地有聲、鏗鏘有力,對十年來中國社會組織領域的發展成果作出總結:“十年來,社會組織工作發展取得的成就歸根到底一句話,在于我們成功走出了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組織發展之路。我們將堅定不移地沿著這條道路走下去,我們相信這條道路也會越走越寬廣?!?/p>
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號角已吹響,90多萬家社會組織在黨的領導下,正全力以赴奔向下一個更美好的十年。
政策創制大事記
▲2012年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修訂案,首次確立公益訴訟制度,明確社會組織的公益訴訟主體資格。
▲2013年
黨的十八屆二中全會和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對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作出重大部署,提出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
▲2015年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總體方案》。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
民政部辦公廳印發《社會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實施方案(試行)》。
▲2016年
國務院修訂《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完善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制度。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
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等10部門聯合印發《行業協會商會綜合監管辦法(試行)》。
教育部、民政部、工商總局等5部門聯合印發《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
▲2017年
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財政部、國資委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管理的意見》。
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印發《關于廣泛引導和動員社會組織參與脫貧攻堅的通知》。
民政部印發《關于大力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的意見》。
▲2018年
民政部制定《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工商聯所屬商會改革和發展的實施意見》。
▲2019年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在制定行政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過程中充分聽取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意見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中央組織部等10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全面推開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改革的實施意見》。
▲2020年
財政部、稅務總局、民政部聯合發布《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明確了社會組織的法人地位。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的通知》。
民政部辦公廳印發《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專項行動方案(2021—2023年)》。
民政部、全國工商聯印發《關于加強鄉鎮、街道商會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1年
民政部會同21部門印發《關于鏟除非法社會組織滋生土壤 凈化社會組織生態空間的通知》。
民政部公布新修訂的《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
民政部印發《“十四五”社會組織發展規劃》。
民政部印發《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章程示范文本》。
民政部印發《社區社會組織章程示范文本(試行)》。
全國總工會、民政部印發《關于加強社會組織工會建設的意見(試行)》。
▲2022年
國家鄉村振興局、民政部印發《社會組織助力鄉村振興專項行動方案》。
民政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印發《關于推動社會組織進一步助力高校畢業生等群體就業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中央文明辦聯合印發《關于推動社區社會組織廣泛參與新時代文明實踐活動的通知》。
“中國特色”大家談
鄭功成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中國社會保障學會會長、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我國是中國共產黨領導、奉行人民至上、追求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社會主義國家,這是我國社會組織生存的土壤,也是社會組織發展的決定性條件。
近十年來,我國社會組織不斷發展,日益呈現出鮮明的中國特色:將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社會組織發展全過程,確保不偏離正確的政治方向;將社會組織的發展融入國家發展與社會治理的進程中,通過加強立法引領和規劃運行,實現對社會組織的合理定位并發揮其有益作用;培育并牢固樹立社會組織的全局觀與大局意識,無論是脫貧攻堅、鄉村振興還是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及其他重大災難,都能夠看到社會組織積極主動參與的身影,全國一盤棋、集中力量辦大事的中國制度優勢在社會組織領域得到了日益明顯的體現;支持社會組織立足社區服務、聚焦基層治理,助力打造人人有責、人人盡責的社會治理共同體,更是顯現出既符合中華傳統又與現代文明相吻合的新時代特征。
這些特色的形成,表明我國的社會組織已經具有了更加清晰的目標與發展方向,只要繼續堅持尊重國情、遵循中國制度,同時尊重客觀規律、激發自身活力,就一定能夠在中國特色的發展之路上行穩致遠。
周恒新
江蘇省民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黨的十八大以來,作為基層社會組織管理者、服務者,我深刻感受到廣大社會組織正昂首闊步走在中國特色的發展之路上。
這條路上,黨的領導是指南針、是定盤星。只有加強黨對社會組織工作的全面領導,才能確保社會組織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行。近年來,江蘇省全面推進社會組織領域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有效覆蓋,持續實施“紅社工程”,組織帶動各級各類社會組織感黨恩、聽黨話、跟黨走,形成了“萬社心向黨、奮進新征程”的良好局面。
這條路上,改革創新是驅動力、是催化劑。只有不斷改革制約社會組織發展的體制機制,才能更好釋放社會組織內在活力,為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新動力。近年來,江蘇省全面推動納入脫鉤范圍的4955家行業協會商會完成脫鉤改革,行業協會商會發展能力明顯增強;聚焦創新基層社會治理,大力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14.4萬家。
這條路上,服務人民是目的地、是總目標。只有堅持人民至上,不斷提升服務能力與水平,才能更好彰顯社會組織的時代價值。近年來,江蘇社會組織積極推進穩崗就業,直接吸納75萬名人員就業;積極參與脫貧攻堅、聚力推動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實施幫扶項目6407個,累計投入27.97億元;積極參與疫情防控,累計捐款捐物超22.55億元;主動服務行業,減免企業收費超5億元,協調行業內外糾紛3萬多次。
趙玉沛
中華醫學會會長、北京協和醫院名譽院長、
中國科學院院士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社會組織以昂揚的姿態堅定不移地走在中國特色的發展之路上,大步邁入了高質量發展的快車道。作為全國性社會組織負責人,回首非凡十年,我對于中國特色社會組織發展之路有以下幾點理解。
一是這條道路更堅實了。十年間,社會組織黨建工作不斷加強。將推進黨的建設納入社會組織章程這一舉措,使黨的執政理念在社會組織中落地生根,猶如一劑強心劑,喚醒了社會組織的發展動力,將社會組織打造成了一支聽黨話、跟黨走的生力軍。
二是這條道路更平坦了。十年間,持續不斷的政策扶持激發著社會組織的實踐能力。政策體系建設促進了科技社團在國家創新體系中的功能發揮,推動了科技社團有效規范發展;社會智庫健康發展等政策紅利解決了發展過程中的堵點、拐點問題,引導社會組織將社會資源聚集和轉化到服務黨和國家的大局、全局工作中來。
三是這條道路更延伸了。十年間,黨和國家引導更多社會組織拓展國際視野,主動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和全球治理體系變革。社會組織在開展國際化合作時呈現出交流多元化、業務專業化、組織系統化、會員網絡化等特點,為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塑造開放、包容的中國形象,加快打造國內國際雙循環的新發展格局作出了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