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福利機構建設是加強兒童福利工作的重要載體。近年來,江蘇省積極推進兒童福利機構優化區域布局和轉型發展,全省集中養育兒童的福利機構已從63家精減到41家,22家兒童福利機構有序向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轉型,為江蘇省兒童福利機構高質量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加強頂層設計和政策指導
一是統籌謀劃兒童福利機構轉型發展。2020年10月,江蘇省民政廳聯合省編辦、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等14部門出臺《關于推進兒童福利機構轉型發展的意見》,確立了集中養育兒童福利機構在提高養育能力、加強醫療保障、提升教育水平、優化康復服務、完善社工體系、推進安置工作和提供技能培訓等7個方面的具體目標任務;理清了縣級兒童福利機構轉型為未成年人救助中心后需要擔負的職責以及兒童移交的規范程序和工作要求;進一步明確了不同類型兒童福利機構的建設標準、人才配置和智慧建設等具體內容;提出再經過2年的努力,統籌打造一批區域性兒童福利機構,全面完成兒童福利機構優化區域布局和轉型發展的任務。同時,以編制江蘇省“十四五”規劃為契機,制定全省兒童福利工作專項規劃,將兒童設施設備服務納入省政府專項規劃統籌推進。
二是加強兒童福利機構建設規范化的指導。出臺《江蘇省兒童福利機構兒童康復服務規范》,對兒童福利機構康復工作的規劃、運營、服務等工作進行規范,從標準化的角度促進兒童福利機構康復服務的可持續發展。省民政廳、省編辦、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等四部門聯合出臺了通知,規范了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名稱,明確了工作職責,加強了人員配備,落實了經費保障;要求所有縣(市)要依托兒童福利機構或救助管理機構設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場所。省民政廳聯合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出臺了《江蘇省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服務規范》,明確了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工作人員數量與專業要求、救助保護的標準化處置程序、救助幫扶干預的頻次與頻率等關鍵內容。
提升兒童福利機構專業服務能力
一是加強兒童福利機構專業能力建設。依托13個設區市和兒童數較多且整體實力較強的縣級兒童福利機構,規劃集中建設一批集中養育兒童福利機構,重點加強醫療、教育和康復能力建設。院內設置醫務室或門診部,提高醫療服務水平,特殊教育注重綜合性,與醫療康復有機結合,打造康復特色專科,并向社會散居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延伸,開展康復指導、特殊教育、臨時照料、精神慰藉和定期探訪等工作。
二是進一步做好收養工作。堅持不懈地把涉外收養工作擺上福利院工作的首要位置,不斷健全棄嬰的接收、救治、安置機制,提高棄嬰的養育質量和撫育水平,堅持依法收養、規范收養。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收養評估機制,將收養評估工作內容逐步擴大到對送養家庭的監護能力評估,切實保障被收養對象權益。
三是實施“強基工程”,進一步抓好基層兒童福利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按照“分層級、多樣化、全覆蓋、可操作”的要求,持續開展兒童福利工作業務骨干、兒童督導員和兒童主任等人員的培訓,提高其政策水平和實務能力。加強民法典、未保法的宣傳和貫徹,提升村(居)兒童主任理解政策、把握政策能力,推進政策落地;增強兒童主任的專業能力和實務技能,夯實高質量兒童福利工作根基。
此外,通過加強工作指導和發放補貼,打造一支由城鄉社區工作者和各類人員組成的,熟悉業務、掌握政策的基層兒童福利服務隊伍,貼身服務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切實做到基層兒童福利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推進各項兒童福利政策在基層“最后一公里”的全面落實。
推動各級兒童福利機構轉型發展
一是構建四級兒童福利工作陣地。在設區市一級,至少要建設一個集養、治、教、康于一體的區域性兒童福利機構,集中養育本區域內的孤棄兒童和特殊困境兒童,開辦特殊學校和特教幼兒園,向所有有需要的家庭提供服務。在縣(市、區)一級,要建有一個獨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或兒童福利機構,做到人員、場地和經費到位,面向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開展政策宣講、提供關愛保護,對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開展培訓和工作指導,服務廣大的兒童群體。鄉鎮(街道)一級,要建有省定標準的兒童“關愛之家”,有專業的社會組織運營,面向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做好指導、摸排、探訪、幫扶、照料服務等工作。在村(居)一級,要建有兒童服務站(點),成為關愛保護兒童的前沿陣地,打造成兒童類社會組織、志愿者等社會力量提供關愛服務的愛心場所。
二是優化兒童福利機構功能布局。對院內養育兒童數量少、基礎設施差、專業力量弱的縣級兒童福利機構,將撫養的兒童向設區市級兒童福利機構移交。原兒童福利院全部轉型為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面向以困境兒童和農村留守兒童為重點的全體未成年人,開展政策宣講、關愛保護、救助幫扶和保障服務,對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開展培訓,指導兒童“關愛之家”建設和運營。
三是提升標準化兒童福利機構服務能力。提升區域性兒童福利機構康復、特教和對外服務能力;提升未成年人保護機構綜合協調能力,發揮指揮協調中心作用,面向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重病重殘兒童等,提供精準排查、臨時監護、臨時生活照料和應急救助等服務;提升鄉鎮兒童“關愛之家”規范服務能力,引入專業社會組織,提供多方位服務;提升村(居)兒童服務站點及兒童主任政策宣講、強制報告、精準排查和落實保障等能力,筑實兒童福利工作基石。
指導地市開展試點探索
鼓勵地市創新實踐。推動常州、泰州、鎮江3個設區市先行先試,將市級兒童福利院轉型為集中養育兒童福利機構,集中養育轄區內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的兒童。3市所轄的6家縣級兒童福利機構采取“原地出資、異地代養”的方式,將所撫養的兒童移交給所屬市級兒童福利機構,簽訂代養協議,明確代養雙方權利義務、經費保障、終止條件等內容。6家縣級兒童福利機構全部轉型為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在當地民政局的指導下,積極開展困難兒童監測評估、個案會商、服務轉介、技術指導、精神關懷等服務,針對重點個案組織部門會商和幫扶救助,積極培育兒童類社會組織,在兒童福利領域發揮重要作用。徐州、鹽城等市依托市兒童福利院,充分發揮專業力量、先進技術、管理理念等優勢,主動開門辦院,為困境兒童家庭提供兒童養育培訓和指導,鏈接醫療、教育、康復等資源,形成了以福利院為中心、指導中心為平臺、服務站為抓手的兒童服務網絡,解決兒童福利工作“最后一公里”的問題。
(來源:《中國民政》雜志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