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黃 瑤
高齡津貼是一種老年人福利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老年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國家鼓勵地方建立八十周歲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
全國政協委員、九三學社中央委員、浙江工業大學教授盛頌恩在調研中發現,各地由于實際情況不同,對高齡津貼政策覆蓋面的規定也不盡相同。以浙江省為例,該省將“八十周歲以上低收入老年人”擴大到“享受城鄉居民養老金待遇的年滿八十周歲老年人”,而其所轄的杭州、寧波、臺州、麗水四市的高齡津貼則覆蓋所有當地戶籍八十周歲以上老年人,實現了普惠。“由于老人對一些具體政策不了解,當個體期望和現實不符,容易引起誤解和不滿。”盛頌恩說。
盛頌恩在今年全國兩會上提交了“在全國推行高齡津貼普惠制”的提案。在他看來,推行高齡津貼普惠制度恰逢其時。“老年法明確提出,可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實際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會福利,目前八十周歲以上的高齡老人大多在20世紀退休,收入普遍較低,實施高齡津貼普惠制度也是實現共同富裕的要求。”“七普”數據顯示,我國八十周歲以上人口已達3580萬人,人口老齡化的進程仍在加速,“越來越多的高齡、失能老年人急需更多的關愛和扶助。”
為此,盛頌恩建議從國家層面擴大高齡津貼享受范圍,將政策修改為八十周歲以上高齡老人均享受高齡津貼的普惠制度,全國統一名稱、發放標準和渠道,適時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的相關規定。
(來源:中國社會報202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