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張 俊
如何讓法律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2021年以來,上海市民政局履行市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未保辦)職責,牽頭完成了《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修訂起草。《條例》于2022年2月18日經市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修訂通過,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記者從市未保辦日前召開的媒體通氣會上了解到,與2013年修訂的《條例》相比,新修訂的《條例》從56條擴容至87條,涵蓋家庭保護、自我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網絡保護、政府保護、司法保護、特別保護等8個方面,以立法形式固化長期以來的實踐經驗和有益探索,聚焦難點層層織密未成年人保護網,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統籌協調社會力量參與,為全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構建全方位法治保障。
“特別保護”“自我保護”是亮點
為了給監護缺失或監護不當的困境兒童遮風擋雨,近年來,上海市民政部門創新探索困境兒童安全保護機制,培育了一批街(鎮)兒童督導員、居(村)兒童主任,構筑起由民政、公安、檢察等10余個部門組成的跨部門未成年人保護協作機制。與此相呼應,《條例》在細化規范未成年人保護法提出的“六大保護”基礎上,增設“特別保護”專章,明確了監護缺失或監護不當困境兒童的“發現報告”“應急處置”“臨時監護”“家庭監護能力評估”等要求,形成了工作機制上的閉環。
“困境兒童國家監護到底在何種情況下介入、何時介入、依據何種機制介入,是我們在實踐中遇到的問題。”上海市未保委副主任、市未保辦主任、市民政局局長蔣蕊長期關注困境兒童保護,她指出,《條例》中加入了關于“家庭監護能力的評估”,明確民政部門牽頭,這為我們今后開展此項工作提供了依據。
校園安全、防止欺凌、網絡保護等事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熱點問題,在此次立法中都得到了明確的回應。“學校保護”一章明確了學校的關愛幫扶、突發事件和傷害事故應對、欺凌防治、性侵害預防等管理職責。“網絡保護”一章細化規定,明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游戲賬號租售交易服務,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條例》通過進一步健全管理和約束機制,讓網絡保護落到實處。
市未保辦相關負責人介紹,《條例》特別突出“自我保護”的重要性:“來自家庭、學校、社會、政府等方面的保護,只能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提供外部條件。提升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也是未成年人保護的重要一環。”為此,《條例》將“自我保護”與“家庭保護”放在同一章,在其他章節也提到應幫助未成年人樹立正確的成才觀等要求,提升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凝聚共識,推動社會力量參與
目前,上海已形成各部門統籌協調機制,使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更加順暢。《條例》在“政府保護和司法保護”一章中,進一步對機構設施和工作隊伍支撐進行了明確。上海將加快推進市、區未成年人保護機構建設,在全市215個街(鎮)全面建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同時不斷拓展豐富未保站的服務內容,在街(鎮)層面打造匯聚各方資源、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的樞紐平臺。上海還將繼續加強街(鎮)兒童督導員、居(村)兒童主任和專業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為開展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夯實人力支撐。
上海歷來重視社會力量作用,《條例》將“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廣泛參與”貫穿于各保護主體的職責中,并在“政府保護和司法保護”章節專門對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提出要求。
貫徹實施新修訂的《條例》過程中,上海市未保辦將不斷完善跨部門保護未成年人的協作機制,依托街(鎮)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建立社區、家庭、學校和醫療機構關愛服務聯動機制,開展心理干預疏導、心理關愛輔導、家庭關系調適、個案服務轉介及健康宣傳教育等服務。依據《條例》,上海民政部門還將牽頭建立完善孤獨癥未成年人關愛服務體系,培育發展為“星星的孩子”提供服務的社會組織和從業人員隊伍。
(來源:中國社會報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