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閆 潔 通訊員 耿凌俠 吳 勝
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正式實施。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第1077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目前,離婚冷靜期這一新規定已實施四個多月,我們以安徽省蒙城縣為例,看看這項新規定的落實情況。
據蒙城縣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穰成俊介紹,現在辦理離婚登記,夫妻雙方首先要向婚姻登記機關遞交離婚登記申請;冷靜期三十天,其間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期滿雙方都沒有到民政局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在三十天內,雙方要共同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在第二個三十天內,雙方沒有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的,即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的,經審查,由婚姻登記機關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在具體操作中,蒙城縣婚姻登記管理中心積極推進婚姻家庭輔導工作,免費為自愿調解的當事人進行感情疏導、離婚調適、婚姻家庭關系輔導等業務,及時有效化解矛盾糾紛。
民法典正式生效前,蒙城縣民政局為規范管理輔導工作,制定了《服務記錄管理制度》《檔案管理制度》等各項制度,明確婚姻家庭輔導員工作職責,建立健全婚姻家庭社會工作服務項目;聯合縣司法局在婚姻登記管理中心設置了婚姻家庭矛盾糾紛調解工作室,聘請專業法律人士擔任調解員,每天在婚姻登記管理中心辦公,提供法律咨詢、情感輔導、糾紛調處等服務。同時,婚登中心通過印發宣傳單等形式宣傳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編的新增及亮點條款內容,制作宣傳欄介紹婚姻家庭輔導和婚姻家庭矛盾糾紛處理等,讓更多的人了解并接受婚姻家庭輔導工作。
在婚姻登記管理中心,凡是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工作人員先“察言觀色”,看看有沒有接受輔導和調解的意愿,再安排專業人士通過調查問卷、深入交談等方式進行積極干預。每周對申請離婚的原因進行分類統計,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截至目前,婚登中心共輔導案例124件,其中婚前輔導20件、婚姻關系輔導26件、家庭關系輔導8件、離婚調適輔導70件,滿意率100%。通過調解,有效緩解了沖動型離婚行為,及時化解矛盾糾紛,預防因婚姻問題引起的惡性案件發生。
家住蒙城縣雙澗鎮的張某海和孫某芝就是一對成功案例。夫妻倆年過半百,兒女都已成家立業,還有一對雙胞胎孫子,在村里很受大家羨慕。近兩年,兩人生活中摩擦加劇,整天爭吵不休,孫某芝認為,男方大男子主義非常嚴重,自以為是,家里大事小事都不和她商量,她感覺自己在家庭中不受人尊重、沒有地位,因此不愿繼續一起生活,下定決心離婚。面對親友的勸說,女方甚至說出不離婚就自殺的話。鬧到民政局后,婚姻家庭調解員介入調解,男方數次哭泣著請求調解員幫他解決家庭問題,挽回家庭。
調解員先勸解女方,自殺是不值得的事,打消她的極端思想,女方抱住調解員哭了很久,緩解了心中的壓力。調解員耐心聽取雙方訴說沉積幾十年的委屈與痛苦,并站在他們的角度去思考,幫他們理清思路。雙方情緒有所緩解后,調解員嚴肅批評男方存在的問題,要求男方給女方賠禮道歉,同時也指出女方凡事太較真,勸說女方不能只看眼前,要著重于未來的生活。經過調解,雙方表示要改掉各自的壞毛病,今后在家庭中,大事要商量、小事要溝通,就這樣握手言和。
正如婚姻登記管理中心主任耿凌俠所說,現在很多人沖動離婚,剛離婚又后悔怎么辦?離婚冷靜期就是給大家的沖動設置了一個暫停鍵。截至4月初,婚登中心收到的1293對離婚申請中,124對婚姻當事人放棄離婚申請,其中9對重點矛盾糾紛已化解,106對當事人撤回了離婚申請。
所以,離婚冷靜期還是很有必要的,給彼此反思和重新認識婚姻的機會。如果在一起真的飽受煎熬、度日如年,那就好聚好散;如果只是一時沖動,就要學會理解和珍惜,繼續抓住屬于自己的幸福。
(來源:中國社會報202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