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張勇建
近年來,江西省宜春市民政局秉持“民政為民、民政愛民”工作理念,積極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層社會治理、基本社會服務等職責,做實做細各項工作,推動民政事業持續健康發展。街道社區管理體制改革、城市社區建設發展基金、農村幸福食堂建設等工作創新開展,相關經驗在全省推廣。
緊扣基本民生保障
努力編織社會救助托底網
落實政策兜底保障。印發《宜春市社會救助兜底脫貧行動實施方案》,定期開展數據比對分析、摸排核查,及時將符合條件的人員納入低保或特困供養范圍,實施政策性兜底保障。制定《宜春市支出型貧困低收入家庭認定實施細則》《宜春市低保對象延退暫行辦法》,健全并落實低保延退、就業成本扣減等機制,確保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
不斷提升保障水平。2020年,宜春市農村低保標準為每人每月480元,高于省定標準10元,高于同期全國扶貧標準44%。今年,又將農村低保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515元。截至當前,全市共保障城市低保對象25087戶、41206人,農村低保對象102405戶、163088人。將城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995元,統一農村特困人員集中和分散供養標準,均為每人每月670元。在為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員每人每月發放1200元、300元照料護理補貼的基礎上,按照每月不低于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70元)發放全自理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補助。目前,全市共保障城市特困人員1057人、農村特困人員20378人。
明確城鎮脫貧責任。建立城鎮貧困群眾脫貧解困檔案,做到一戶一檔、信息完整。統籌醫保、社保、教育、住房、就業等專項救助政策,對城鎮貧困群眾進行綜合幫扶。目前,全市9887名法定勞動年齡內城鎮貧困勞動力有就業意愿未就業人數僅剩139人,就業率達98.59%;穩步推進棚戶區改造,累計解決1.7萬戶城鎮貧困群眾的住房問題。
緊扣基層社會治理
積極創新社區管理服務
抓好街道社區管理體制改革。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印發《關于深化街道社區管理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大幅精簡整合街道機構, 中心城區街道干部下沉到社區的人數超過在職干部總數的40%,原由街道審核的50%以上事項只需到社區辦理。
推動“三社聯動”工作發展。建立以社區為平臺、社會組織為載體、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為支撐的“三社聯動”機制。創新設立城市社區建設發展基金,采取以獎代補形式,將市本級福彩和體彩公益金各10%注入社區發展基金;對中心城區商品房建筑面積在20萬平方米以下的,按不少于1.5‰的比例預留配套社區工作用房。加大社會組織培育力度,健全社會組織孵化基地建設。目前,市中心城區每個街道至少有10個社區社會組織。
強化基層民政能力建設。全市從事基層民政工作的人員有534人,民政干部隊伍保持相對穩定。為保障基層民政工作經費,市級財政每年安排180萬元市本級民政專項工作經費。同時,為保證工作的延續性,市本級分別為城鎮貧困群眾脫貧解困和綠色殯葬改革工作安排了50萬元和40萬元民政專項工作經費,縣級財政按照鄉鎮(街道)轄區戶籍人口數2萬人以下、2萬-5萬人和5萬人以上三個檔次,安排每人每月不低于0.28元、0.22元和0.18元的工作經費。
緊扣基本社會服務
大力推動養老和兒童福利事業發展
養老服務事業取得新進展。全市建有社會養老服務機構238家,共有床位3.76萬張(其中護理型床位11299張)。2019年,被確定為第四批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地區。獲中央財政1981萬元資金支持后,市縣兩級積極落實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資金配套,建成142個城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中心以及50個嵌入式養老院。持續推進農村“黨建+樂齡中心(幸福食堂)”建設,兩年建成運營站點1760個,覆蓋80%的建制村,其中省級示范點72個,市級示范點50個。樟樹市“黨建+農村互助養老服務”模式被民政部匯編入全國民政養老服務工作50個典型案例。
兒童福利事業取得新突破。加強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建設,全市現有兒童福利機構10個、未成年人保護中心11個,未成年人保護機構實現縣級全覆蓋。大力開展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共有鄉鎮(街道)兒童督導員227人、村(居)兒童主任2603人,對孤兒、困境兒童進行經常性巡訪探視。城鄉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水平逐年提高,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政策全面建立,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信息全面動態管理,“孤兒醫療康復明天計劃”、孤兒助學工程、收養家庭能力評估等項目穩步實施。目前,全市共有孤殘兒童801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1462人,全部按政策分別納入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和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
(來源:中國社會報202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