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平
村規民約是村民進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行為規范,是受道德約束的行為規則,也是健全和創新黨組織領導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現代基層治理體系的重要形式,是德治的具體化、條理化,是推動基層治理的重要內容。提高鄉村治理水平就需要在鄉村治理中切實強化村規民約,依法推進村民自治。
增強村規民約指導性
要想讓村規民約在鄉村治理中發揮出重要指導作用,各級政府及部門就需要加強規范指導,履行責任,有序推進這項工作;要通過村規民約的實施逐步培育村民參與治理的主體意識,讓村民在生產生活中自覺遵守,淬煉共建共享的公共精神,實現鄉村治理的和諧。
一是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公序良俗,促進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機融合,提升鄉村治理的水平和能力。基層黨組織要發揮領導核心作用,引導群眾有序、合法的表達自己的意愿,通過協商的形式,形成集體的智慧。
二是要嚴格依法依規制定。村規民約的內容要合法,每一條、每一款都要符合法律法規,不得有任何抵觸或者侵犯村民的人身、民主、財產等權利。同時程序也要合法,制定、修訂要堅持公開、公正,要廣泛討論,多方征求意見,反復修改完善,由村民會議、黨員會議表決通過,并備案公布,廣泛宣傳,確保每個環節合法。
三是要具有操作性,村規民約的內容要符合生活、生產規律,要符合時代要求,要符合村情民風,有的放矢、精準對接,著力解決突出問題。內容要通俗易懂,不做表面文章或形式主義。要講求實效,不搞假大空。要具有針對性,不搞大而全或空洞無味。要結合實際定期進行修訂,建立動態完善機制,不同時期有不同時期的側重點,不能一勞永逸、一成不變。形式要生動活潑,具有鄉村特色。
提升村規民約自治性
村規民約是村民自治的制度化體現,是基層民主的產物。村規民約的制定要把握自治的原則,堅持人人重視、人人參與、人人執行,提升村規民約的自治性。
村規民約既然是村民自我約束的一種規則形式,在制定時要交由村民自己決定,充分發揚民主,讓村民全程參與。村規民約管什么、怎么管,違反了怎么懲戒、守約的如何褒獎,要由村民說了算。通過集思廣益,形成統一規范,進而上升到村民的自覺行為。基層政府和相關部門不可代替村民制定,否則會得不到群眾的認可,失去了村規民約的本意,難以實施。
村規民約要緊盯村民的需求和村莊實際制定,有針對性地解決村民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每個村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棘手問題,法律和行政手段難以解決,需要村民通過自我管理的方式解決,其中制定村規民約是實現村民自治的一種重要手段。村規民約要始終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通過規范村民言行,破解一些困擾鄉村治理的問題,村規民約只有講求實效、務實管用,群眾才會認可,才會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實現共治共享的目的。
村規民約要交與村民自覺組織實施,既然是村民集體制定,體現村民自身利益,村民就要對實施負責,就要自覺地無條件執行,村民可通過村規民約對照檢查自己的行為,規范自己的行動,并可相互影響、相互提醒、相互促進,形成共同遵守、共同維護、共同進步的良好氛圍。
提升村規民約執行力
要實現鄉村有效自治,必須在鄉村構建規則體系和規則意識。村規民約作為自治的重要內容,生命力在于是否能夠較好落實。其中,加強監督尤為重要。
一是要建立履約評議會等群眾組織,建立黑紅榜單或推行“積分制”管理,獎優罰劣,激發村民遵守村規民約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增強村規民約的嚴肅性、權威性,在監督執行中實現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不斷增強村規民約在依法自治中的效果。
二是要依法選舉產生群眾滿意的村“兩委”班子,切實發揮村“兩委”班子領頭雁的作用。村“兩委”班子成員、黨員、村民代表要帶頭示范,嚴格執行村規民約。要把村規民約融入鄉村建設的各項工作中,集中力量解決村民生產生活中存在的問題,讓村民切實享受鄉村治理的成果,增強村民的認同感、歸屬感、榮譽感。
三是村民委員會要加強對村民的教育,完善相關制度,要通過開展精神文明建設,增強村民的法治觀念。教育和督促村民履行法律規定的各項義務,維護國家和集體、個人的合法權益。增強村民自覺執行村規民約的積極性。
四是政府有關部門要開展評比表彰活動,助推村規民約的執行落實。要結合實際,科學有序開展優秀村規民約征集遴選和宣傳推介等工作,示范引導廣大村民廣泛參與村規民約的制定、遵守、監督,發揮村規民約在基層治理中的作用。同時要擴大宣傳的力度,集中展示村規民約發揮作用的鮮活案例,提高村民對村規民約的重視度和執行力,樹立良好的村風,營造安居樂業的環境。
(作者單位為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
(來源:中國社區報202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