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劉婷婷 通訊員 韓 雪
“貧困人口由70萬人減少到10063人,貧困發(fā)生率由4.9%降至0.07%,1489個貧困村全部退出,15個貧困縣全部摘帽。”吉林省省委書記巴音朝魯用具體數字總結了吉林脫貧攻堅成績單!
2020年,面對抗疫與脫貧“雙戰(zhàn)”,吉林民政人如何應戰(zhàn)?
各級民政部門運用“五不”工作法,通過扎扎實實的具體工作,按下了全省民政系統脫貧攻堅的“快進鍵”,確保疫情防控和兜底保障“兩不誤”“雙促進”,確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道路上各類困難群眾和特殊群體不漏一戶、不落一人。
基本生活保障兜底花樣多
提高政治站位不動搖、兜住收入水平不放松、落實兜底政策不松勁、做好因疫保障不疏漏、強化檢查督導不護短的“五不”工作法,讓吉林民政人徹底守住了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線。
疫情發(fā)生以來,全省要求各地建立健全救助對象與貧困對象比對機制,至少每月比對一次,按照臨貧預警、驟貧處置、脫貧保穩(wěn)的要求,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因疫致貧、因疫返貧的貧困人口納入低保、特困供養(yǎng)、臨時救助范圍,消除致貧、返貧風險,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將因患新冠肺炎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個人納入臨時救助范圍,做到當日審批、當日發(fā)放救助金。
同時,對申請低保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的,按照“特事特辦、先行納入”的原則,優(yōu)化簡化審核審批程序,在個人承諾的前提下,由村(社區(qū))審核、鄉(xiāng)鎮(zhèn)(街道)審批、縣級民政部門備案,做到當日申請、當日審批,審批后可按當地城市低保標準,先行給予1個月臨時救助。落實分散供養(yǎng)特困人員照料服務責任,實行日報告制度,村(社區(qū))安排工作人員通過電話、微信等多種方式,每天聯系一次并將結果報鄉(xiāng)鎮(zhèn)(街道)、鄉(xiāng)鎮(zhèn)(街道)報縣級民政部門,密切關注其身體狀況和生活狀態(tài),全力做好防疫期間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工作。
緊盯“三個一萬人”(全省未脫貧建檔立卡人口10063人、有致貧返貧風險人口10325人、建檔立卡邊緣人口13603人),核實核準、到戶到人,建立臺賬,重點監(jiān)測,與扶貧部門精準對接。同時,嚴格落實低保“脫貧漸退”政策,留足緩沖期,全省已有4.42萬納入農村低保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享受“漸退”政策,確保貧困人口穩(wěn)定脫貧。
截至目前,吉林省新納入城鄉(xiāng)低保對象7238人,新納入城鄉(xiāng)特困供養(yǎng)人員213人,累計對城鄉(xiāng)困難家庭實施臨時救助2.13萬人次,月均發(fā)放價格臨時補貼2600萬元,有效保障了城鄉(xiāng)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
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穩(wěn)步提高
吉林省落細落實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在全省持續(xù)開展“四個一批”專項行動,即將無法通過產業(yè)扶持和就業(yè)幫助實現脫貧的貧困家庭,按“無力脫貧兜底一批”納入低保范圍,確保兜住底線;對因病支出型且有持續(xù)重大支出的貧困家庭,按“支出核減納入一批”納入農村低保保障范圍,解決因病支出型貧困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問題;對享受扶貧政策、或自主創(chuàng)業(yè)、或就業(yè)后暫時脫貧,但收入不穩(wěn)定的貧困家庭,按“脫貧漸退扶助一批”予以保障,通過扶貧政策和低保政策的合力助其穩(wěn)定脫貧;對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殘人員”,按“重點保障改善一批”予以增發(fā)補助金,有效保障特殊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
同時,全省各級民政部門精準核算農村貧困家庭收入狀況,落實特困供養(yǎng)政策,確保符合條件貧困人口應養(yǎng)盡養(yǎng)。發(fā)揮臨時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及時給予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臨時救助,對退出低保后存在返貧風險的困難群眾,通過臨時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防止驟貧返貧、一退了之。
目前,吉林省共有近19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納入農村低保,占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42%。在10063名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已有近70%納入低保保障,有效保障了其基本生活。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標準達到月人均546元,較上年提高4%;農村低保平均保障標準達到年人均4372元,較上年提高8%,實現全省各地農村低保標準均不低于4000元的工作目標。城鄉(xiāng)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達到年人均8926元和6000元,達到上年城鄉(xiāng)低保標準的1.4倍和1.48倍,全面完成省政府年初確定的不低于1.3倍的民生實事目標任務。長春市兩次提高城鄉(xiāng)低保標準、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不斷滿足困難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求,惠及城區(qū)4.5萬城鄉(xiāng)困難群體。
(來源:中國社會報202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