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劉鵬程) 日前,自然資源部印發《關于加強規劃和用地保障支持養老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指導各地合理規劃養老服務設施空間布局,切實保障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有效供給,促進養老服務發展,滿足人民群眾養老需求。
該指導意見要求,統籌規劃養老服務設施用地空間布局,強化國土空間規劃統籌協調作用,落實“多規合一”,因地制宜提出養老服務設施用地規模、標準和布局原則,老齡人口占比較高和老齡化趨勢較快的地區,要適當提高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比例。新建城區和居住區要依規落實“四同步”配建養老服務設施,支持已建成城區盤活利用存量資源改造,保證老年人就近養老需求。
該指導意見明確了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安排、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申請劃撥土地、營利性養老服務設施用地供應方式等政策措施。要求合理確定養老服務設施用地供應價格,以出讓方式供應的社會福利用地,出讓底價可按照不低于所在級別公共服務用地基準地價的70%確定,利用存量土地建設養老服務設施并由非營利性養老機構使用的,原有償使用的土地可不增收改變規劃條件的地價款。
自然資源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完善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服務和監管政策,推動將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和用地納入跨部門監管,將養老服務機構用地情況納入土地市場信用體系,實施守信激勵、失信懲戒,切實指導地方做好實施落地工作。
(來源:中國社會報2019.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