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4月17日至18日,全國社會救助工作會議在浙江省杭州市召開。會上,浙江、內蒙古、福建、江西、湖北、云南等省(自治區)民政廳負責同志作交流發言,介紹推進社會救助事業高質量發展的經驗做法。本報對此進行摘編,以饗讀者。
聚焦共同富裕美好社會
打造“弱有眾扶”浙江樣本
浙江省民政廳
浙江省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緊緊圍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現代化先行要求,不斷健全完善城鄉統籌、分層分類、精準高效的社會救助體系,積極打造“弱有眾扶”優享工程,社會救助事業高質量發展示范區建設取得顯著進展。
注重頂層設計,完善新時代社會救助政策體系
開展新時代大救助體系建設。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浙江省關于加快推進新時代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統籌推進“1+8+X”大救助體系建設。出臺《浙江省擦亮“浙有眾扶”金名片實施方案》,以打造“1335”標志性成果為抓手,著力構建“弱有眾扶”新格局。具體為:高水平創建一批助聯體,實現從兜底救助向多樣化保障、從戶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從物質救助向“物質+服務”三大救助模式轉變,創新集成化、清單化、標準化救助三化服務制度,健全監測預警、動態調整、探訪關愛、誠信評價、盡職免責五大長效機制。
發揮專項規劃引領作用。緊扣建設共同富裕美好社會目標,制定《浙江省社會救助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提出助力共同富裕“七大行動”、加快實施智慧救助先行計劃。出臺《浙江省公共服務七優享工程弱有眾扶專項實施方案(2023—2027年)》,提出未來五年28項主要指標和七大重點任務。
健全社會救助政策制度。出臺《浙江省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認定辦法》,將支出型貧困家庭納入救助范圍。印發《關于做好低收入農戶與低保邊緣戶認定標準“兩線合一”工作的通知》,低收入農戶即農村救助對象由民政部門統一認定,鄉村振興部門共享數據,共同開展救助幫扶。修訂《浙江省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管理工作實施辦法》,明確核對管理工作相關部門職責,加強核對機構監管。出臺《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解決救助供養標準不夠科學、相關政策銜接不到位等問題,指導各地規范簽訂供養服務協議。
探索“助聯體”建設,著力構建救助服務多元參與格局
推進社會救助服務聯合體(“助聯體”)建設。“助聯體”是在縣(市、區)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由民政部門牽頭,橫向聯動社會救助職能部門、特殊群體救助單位、惠民補貼相關單位、服務類社會力量,縱向貫穿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搭建的救助服務網絡,集救助幫扶力量匯聚、資源統籌、隊伍培育、場景體驗、窗口展示等功能于一體,進行實體化運營。初步建成縣級“助聯體”62家,覆蓋率69%。全省統一“助聯體”LOGO和標語,編制建設和運營規范。
整合資源促進供需對接。依托“助聯體”,充分整合社會資源,滿足困難群眾個性化服務需求。全省累計1445個由第三方執行的救助服務項目進駐“助聯體”。全省組織實施“善居工程”,利用慈善資金,整合民政、殘聯、住建等部門相近項目,按照1.6萬元/戶的標準,為低保家庭改善居住環境,首批1000戶家庭改造順利完成。
凝聚力量落細救助服務。發揮“五社聯動”作用,整合鄉鎮(街道)社工站、村(社區)社會救助網格員等力量,推動“助聯體”服務向基層延伸。全省開展困難群眾探訪關愛服務,以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低保邊緣、支出型困難家庭等在冊對象為重點,按照高風險對象、重點對象、一般對象三個風險等級確定探訪頻次。全省常態化探訪關愛51萬余戶。
打造“浙有眾扶”應用,不斷豐富社會救助智慧場景
全省統建一個信息系統。經過從地方自建到全省統建、從單部門建設到多跨協同、從信息化到數字化、從數字化到智能化4次迭代,正式命名為“浙有眾扶”應用,橫跨26個部門、縱貫省市縣鄉村5個層級部署,實現全流程閉環管理。
救助申請一證通辦。將戶口簿、結婚證、殘疾證等十多項申請材料,精簡為“一張身份證”,省內戶籍申請對象憑身份證就可申請社會救助;若通過移動端“浙里救”APP申請,可實現掌上申請、全省通辦、“零次跑”。
經濟狀況統一核對。整合救助業務系統和核對系統,將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功能“嵌入”救助業務事前預判、事中審核、事后監管的全流程。全省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數據增至14個部門28類(含73家銀行),為高效精準救助提供重要的數據支撐。
救助業務“一件事”聯辦。整合基本生活救助、專項救助、惠民補貼(電費、有線電視費減免)等15個事項“一件事”聯辦,由民政部門認定困難對象后,推送聯辦部門辦理,困難群眾可“一次申請”直享應享福利。上線以來,“一件事”聯辦8.18萬多人次,做到政策找人、應享盡享。
救助服務一戶一策。對照家庭結構、健康狀況、收入、財產、支出情況等維度30多個指標,按兜底型、急難型、支出型、關愛型、發展型等“五型”進行“精準畫像”,智能分析困難家庭實際需求,生成“一戶一策”幫扶建議。困難群眾也可通過“浙里救”移動端自行選擇需要的幫扶服務項目。
低收入群體一體化監測。從民政、教育、住建等8個部門實時歸集基本生活困難、易返貧致貧低收入對象數據,建設“低收入人口基礎數據庫”,設立動態監測預警模型,再造異常預警處置流程,及時發現、及早介入、及時紓困。目前,全省動態監測低收入人口221.90萬人,約占戶籍人口的4.35%。
聚力提標擴面,穩步推進社會救助幸福可感
統籌救助標準。低保標準市域一體。2022年年底,全省有低保對象56.36萬人,人均月低保標準為1084元。特困標準城鄉統籌。全省有特困對象3.52萬人,基本生活保障人均月標準達到1756元;照料護理標準大幅提高,最高可達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拓展救助范圍。全省有低保邊緣對象14萬人,共有72個縣(市、區)將低保邊緣家庭收入認定標準放寬到低保標準的2倍。臨時救助全面覆蓋常住及流動人員,2022年度救助8.87萬人次,其中外省籍1025人。溫州市、湖州市根據省“擴中提低”要求,探索對3口之家年可支配收入高于低邊家庭但不足10萬元的救助舉措,符合條件的納入就業、產業、慈善等幫扶。
送達“幸福清單”。系統梳理社會救助“一件事”聯辦救助結果信息以及各地綜合幫扶補充信息,集成“幸福清單”,困難群眾可通過移動端在線查看。結合探訪關愛服務,每季度為救助家庭線下送達紙質“幸福清單”。救助家庭探訪關愛率、“幸福清單”送達率、發現問題解決率均保持100%,有效提升救助對象獲得感和幸福感。
完善政策 創新機制
持續推進社會救助擴圍增效
福建省民政廳
近年來,福建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決策部署和民政部工作要求,圍繞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完善政策措施,強化主動發現,提升便民服務,創新救助方式,擴圍增效進展明顯。截至2022年年底,全省共有低保對象57.24萬人,同比增長4%。
完善三項政策,拓寬覆蓋群體
適度降低準入門檻,進一步拓寬覆蓋群體。一是將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的對象范圍擴展至生活困難的重度殘疾人、支出型困難人口、低邊家庭中的重病患者以及失能失智老年人。目前全省單人納保19萬人,占低保對象總數的33 %,是低保擴圍的一個重要增長點。二是將因病因殘因學等剛性支出作為扣減因素,推動低保從保障“收入型貧困”向“支出型貧困”延伸。三是放寬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的條件。規定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以及重度殘疾人和殘疾等級為三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本人收入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符合低邊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認定為無履行義務能力。
采取三項措施,強化主動發現
落實主動發現機制,推動“政策找人”“補貼找人”“服務找人”。一是大數據比對。建設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將100多萬低收入人口納入監測范圍,加強數據交叉比對、關聯分析和綜合評估,及時篩查出潛在救助對象并實地核查。二是網格化摸排。借助全省社區治理網格化系統,將困難群眾納入網格管理,常態化開展家庭情況摸底排查,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村不漏戶、戶不漏人。三是鐵腳板走訪。把主動發現困難群眾作為村(社區)黨組織和其他相關組織的重要職責,通過定期上門、電話微信詢訪等及時發現潛在救助對象。2022年省級共比對篩查潛在對象62.59萬名,各地排查困難群眾77.06萬人次,將1.7萬人納入低保、特困等范圍。
突出三個抓手,傳導責任壓力
緊盯政策落地落實,層層壓實責任,傳導工作壓力。一是開展點題整治。連續兩年開展困難群眾“漏保”“漏救”點題整治。廳黨組專題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舉辦視頻培訓班,加強工作調度;結合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審計發現問題專項治理,廳領導帶隊分組實地督導;采取通報、約談、發整改函、問責追責等方式,推動整改落實并舉一反三。二是強化績效考核。將“低收入人口保障水平”作為2022年省對設區市績效考核重要指標,對各地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的增長率和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邊總人數占戶籍人口的比例進行考核,并委托第三方開展救助補助資金績效評價。三是提升救助能力。全省配備鄉鎮(街道)社會救助協管員2017人、村(社區)社會救助協理員17106人,建立村(社區)社會救助服務站(點)14571個。采取政策解讀、案例研討、經驗介紹等方式,開展業務培訓。2022年各級共培訓8.6萬人次。同時,連續2年開展“社會救助政策宣講進村(社區)”活動。
圍繞三個重點,實施溫暖救助
一是簡政便民。將低保、特困、臨時救助的審核確認權限全部有序下放至鄉鎮(街道);取消可通過政務服務平臺和核對系統查詢的證明材料;取消臨時救助的戶籍地限制;在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閩政通”APP中開設民政專區,實現在線自主申請。二是創新方式。推動建立困難群眾救助需求臺賬,為困難群眾提供生活照料、心理疏導、社會融入等服務。開展助幼、助教、助醫、助老、助困等“五助”近鄰服務,在11個市、縣(區)開展服務類社會救助試點,探索建立“救助+社工”等模式。三是社會參與。建設困難群眾救助服務供需對接平臺,推動政府救助和慈善幫扶資源有效對接。開展“慈善手拉手”專項行動,惠及困難群眾115萬人次。
強基固本 改革賦能
構建城鄉統籌大救助工作新格局
江西省民政廳
江西省牢記習近平總書記“讓老區人民早日過上幸福生活”的殷切囑托,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決策部署,加快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縱深推進城鎮困難群眾解困脫困,將365萬低收入人口納入動態監測,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網更加密實牢靠。
集成政策兜底線,健全分層分類制度體系
圍繞“應兜盡兜”,不斷加強制度建設,確保困難群眾進得來、兜得住、救得好。一是優化對象識別制度。完善低保、特困對象認定辦法,明確財產認定豁免情形。制定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評估辦法,確定家庭剛性支出含義及計算標準,規定國家給予的特殊照顧待遇等11個項目不計入家庭收入。二是深化專項救助制度。聯合發改、財政等11部門出臺《進一步做好低收入人口救助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對低保邊緣、支出型困難家庭,參照低保、特困人員,從醫療、教育、社保救助等10個方面按需給予救助幫扶,并鼓勵地方將這些群體納入走訪慰問對象范圍。三是細化臨時救助制度。制定臨時救助實施辦法,注重考慮剛性支出對家庭的影響,分類制定救助標準,形成急難型臨時救助、支出型臨時救助、大額支出特別救助三個檔次。取消急難型臨時救助戶籍地限制,推行“先行救助”“分階段救助”,有效提高救助時效性和可及性。
完善機制明主線,構建共建共治工作格局
堅持系統觀念,在全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同時,聚力完善城鎮困難群眾解困脫困工作機制,扎實推進共同富裕。一是高位推動。省、市、縣三級均成立黨委、政府一把手擔任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城鎮困難群眾解困脫困領導小組,明確主要職責、議事規則、成員單位工作職責等。省委書記、省長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親自調度部署。二是考核促動。將解困脫困工作納入地方黨委、政府綜合考核,加強與社會救助工作領導小組有效銜接,推動改革事項一并納入考核指標,切實發揮“指揮棒”作用。三是多方聯動。將針對農村脫貧人口的幫扶政策,全部擴大至城鎮困難群眾,切實加強部門協同,健全救助標準動態調整、資金使用監管、困難群眾主動發現、縣級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等機制,形成城鄉統籌、多方聯動的扶弱助困長效機制。2022年,全省187.33萬困難群眾納入基本生活保障,實施臨時救助18.05萬人次;醫療救助基金支出22.69億元;重大疾病免費救治和專項救治病種拓展至35種,累計救治大病患者175.28萬例次;教育資助405.9萬人次;實施公租房保障78.7萬戶。
轉型升級攀高線,打造多元多維服務模式
聚焦溫暖救助,積極提升服務質效,解決困難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一是聚集合力強隊伍。推進“黨建+社會救助”,將社會救助與基層黨組織建設、社會治理有機結合,探索推動社會救助事項融入社會治理網格服務,明確將遇困群眾走訪摸排和救助對象巡訪探視列為重要工作內容。把機關企事業單位黨員、社會救助協理員等編入網格,與專職網格員配合充實基層工作隊伍,有效打通社會救助服務“最后一米”。目前,全省共有5.41萬個網格開展救助工作,5萬余名在職黨員“入網”,累計服務困難群眾166萬人次。二是購買服務助擴容。梳理家計調查、照料護理、探視巡訪等15項高頻服務事項,形成服務清單。通過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引入專業力量擴大服務供給。2022年,全省100個縣(市、區)共安排政府購買服務資金1.2億元。三是數字賦能提質效。著力建設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與鄉村振興、醫保等7個部門常態化共享比對11類數據,構建風險預警模型,為主動發現困難群眾提供指引。持續深化社會救助數字化場景建設,推動申辦服務向互聯網、移動端延伸,實現“在線申請,全程網辦”。2022年以來,指引基層摸排巡訪困難群眾570萬余人次,提供線上申請服務11.6萬人次,完成網上辦理379.72萬戶次。
聚焦兜底保障 壓實工作責任
擔當作為助力鄉村全面振興
云南省民政廳
云南是欠發達、后發展地區,全省有933萬名脫貧人口、90.3萬名防止返貧監測對象,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任務艱巨。近年來,全省各級民政部門堅決扛起兜底保障政治責任,確保政策落實到位,促進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成果得到鞏固拓展,助力鄉村振興戰略有效實施。
提高政治站位,扛穩扛牢兜底保障政治責任
一是堅持高位推進。將鞏固拓展兜底保障成果、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低保擴圍增效等工作納入省委省政府工作要點和對州(市)黨委政府綜合考核、績效評價重要內容,推進責任有效落實。二是強化協同聯動。牽頭34家省中直有關單位打造綜合救助格局,分管省領導擔任召集人。聚焦低收入人口強化政策落實,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等專項救助拓展覆蓋低保邊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2021年以來,累計對脫貧人口實施兜底保障270萬人次。三是注重系統推進。堅持“一把手”負總責,將鞏固拓展兜底保障成果作為民政工作重中之重,納入“十四五”規劃、行業發展計劃,整體謀劃、一體推進。廳黨組季度調度,督促推進落實。
強化政策供給,推進兜底保障網密實牢靠
一是保持“過渡期”救助政策穩定。落實好重病重殘人員參照“單人戶”施保、家庭剛性支出扣減、低保救助“漸退”等惠民措施,實行半年到1年的救助漸退。逐年提高保障標準,放寬對象認定條件,低保對象每人每項可扣減的剛性支出提高到上年年保障標準的2倍,進一步調整優化財產狀況認定條件,將符合救助條件的脫貧人口全部納入保障范圍,享受各項救助幫扶政策,保持政策的穩定性和延續性。二是強化防止返貧監測。民政與鄉村振興部門按月開展數據比對,聚焦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開展常態化監測和排查,將42.28萬名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納入低保、特困供養范圍,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基本生活底線。三是推進改革創新。鞏固拓展社會救助綜合改革試點成果,建立居住地和戶籍地協同機制,低保、特困供養、臨時救助在全省戶籍地和居住地均可申請辦理,有效解決人戶分離申請難題。四是強化傾斜支持。著力加強鄉村振興重點幫扶地區、易地搬遷安置區養老、殯葬、兒童等設施建設,對27個國家級、30個省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救助資金分別按照100%、90%給予補助,促進穩定脫貧。
推進智慧救助,著力提高兜底保障服務水平
一是推進救助便捷“辦”。推廣使用“一部手機辦低保”和“政府救助平臺”APP,實現救助事項網上申請、身份信息在線認證、辦理進度在線監控、辦理結果適時反饋,累計受理申請39.11萬件,為31.81萬戶次困難群眾提供“不出戶、不求人”的申辦服務。二是監測預警主動“找”。線下組織動員基層干部、駐村隊員,以及2萬余名鄉鎮(街道)民政助理員、村級社會救助協理員開展排查認定,線上海量匯聚各部門掌握的專項救助對象信息,歸集和監測低收入人口近590萬人。拓展完善“云南省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功能,與13個部門實現21項信息共享,完善監測預警指標體系,預警排查存在致貧風險的低收入人口,并依據家庭狀況、困難程度分層分類迅速落實各項救助幫扶政策。三是資金發放“一卡通”。推動原“社銀一體化”資金發放平臺和惠民惠農財政補貼“一卡通”管理平臺對接,讓困難群眾持“明白卡”、領“明白錢”。四是嚴格比對促精準。在定期動態管理、精準核對基礎上,執行“逢進必核”,協調審計部門對新進救助對象家庭經濟狀況進行核查,對在保對象每年進行兩次比對,發現異常數據迅速提示基層排查處置。
固本培元強根基 守正創新促發展
持續提升困難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
近年來,內蒙古自治區緊緊圍繞兜住兜準兜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底線,深入實施基層社會救助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強化“123+8”工作措施,不斷提升社會救助服務質量和水平,讓困難群眾生活更溫暖更幸福。
建立一支專業隊伍,打通為民服務“最后一米”
聚焦為困難群眾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務,自治區民政廳聯合自治區財政廳印發《關于健全完善嘎查村、社區社會救助協理員制度的通知》等文件,依托黨建引領,在村“兩委”中組建起1.4萬名專業的協理員工作隊伍。自治區本級每年預算安排2000余萬元,有效保障協理員隊伍穩定。通過練兵比武、績效評價、評選表彰、宣傳引導,提升協理員工作能力,營造干事創業良好氛圍。創新基層社會救助服務供給方式,將協理員與基層黨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力量有機融合,建立覆蓋城鄉、政社聯動的主動發現網絡,架起為民服務“連心橋”。
開展“兩優”專項行動,提升社會救助服務效能
把優化社會救助服務流程作為提升基層社會救助服務能力的有力抓手,以“規范、精簡、提速”為目標,部署開展“優化職能職責、優化工作流程”專項行動,聚焦困難群眾關心關切和急難愁盼,明確多項舉措,助推救助經辦服務提質增效。對照“接得住、管得好、保得準”,打造鄉鎮(街道)審核確認、縣級民政局監管、大數據“賦能監督”的社會救助辦理模式,全區71個旗縣將救助審核確認權限下放至蘇木鄉鎮。將全區2787部社會救助熱線向社會公示公開,確保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全面推行社會救助申請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以聲明代替證明”,救助申辦材料由12項精簡為4項。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救助申請取消民主評議環節,壓縮社會救助行政給付時限10個工作日。通過“兩優”行動,做到辦事材料減少66%、辦理時間減少33%,切實跑出救助辦理“加速度”。
加快推進“三個轉變”,打造救助服務特色品牌
著力解決社會救助難點、痛點問題,創新工作方式,推動服務理念、服務模式、服務作風轉變,形成具有內蒙古特色的救助品牌。
經辦服務由“繁簡不一”向“規范統一”轉變。制定《社會救助辦事指南》,推動基層救助服務標準化建設。全面推行社會救助服務“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同步線上、線下服務,規范救助流程、辦事材料、結果樣本等15項標準,為基層工作人員提供統一工作樣板,為打破戶籍地限制實施社會救助提供基礎支撐。
邊境地區救助服務由“力量短缺”向“協同協作”轉變。呼倫貝爾市推動社會救助工作觸角延伸,以邊防警民融合為載體,依托邊境派出所聯合設立社會救助志愿服務站,打造千里邊疆社會救助“星光帶”。聚焦群眾急難愁盼問題,開展“政策到家”“扶貧濟困”“為民解紛”“老年幫扶”等系列救助服務活動,切實兜住邊境民生底線。
服務供給由“主體單一”向“多元專業”轉變。大力支持基層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制定17項事務性、服務性購買服務項目清單,自治區本級每年安排2200萬元引導資金支持基層項目已達6年。2022年,通過購買服務累計開展家計調查、自理能力評估、照料服務、心理疏導和能力提升等165.46萬人次,為困難群眾提供多元、專業服務供給,有效提升救助對象認定精準度。
深入實施八項行動,編密織牢民生兜底保障網
組織開展“惠民生、解民憂、暖民心”困難群眾關愛幫扶八項行動,分類做好困難群體救助幫扶工作。建立健全主動宣傳、主動發現聯動機制,2022年9月以來,主動摸排困難救助對象42.9萬人次,對因疫因災遇困群眾實施救助5.14萬人次;以微信暖心單、新春臺歷等貼近群眾生活、群眾易于接受的方式,集中發放“幸福清單”45.6萬份,讓困難群眾熟悉救助政策、感受黨的溫暖。
持續深化社會救助綜合治理
健全完善社會救助監督檢查長效機制
湖北省民政廳
近年來,湖北省堅持問題導向、標本兼治,突出精準高效,建立健全社會救助監督檢查長效機制,不斷提升社會救助服務效能。
開展數字監督,監督形式由被動監督向主動監督轉變
2020年以來,省民政廳依托大數據平臺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一月一比對、一月一通報”制度,壓實市縣監督檢查、審核確認的主體責任。一是數據資源一網打通。運用省紀委監委大數據監督資源每月對新增救助對象進行信息比對。以省居民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平臺為中心,線上通過省大數據能力平臺對接13項部門信息,線下對接6項部門信息,實現市州按季度、省每半年對救助對象定期復核。二是重點監督雙線并行。將死亡人員享受救助政策、重復享受救助政策等問題作為數字監督重點,實現線上+線下監督有效銜接。三是資金發放三方制約。縣級民政部門負責從救助信息系統導出救助資金數據,同級財政部門負責審查,代發銀行負責核查發放對象姓名、身份證號碼、發放賬戶一致性。同時,將救助金一卡通保管情況納入低保年度復核、入戶必訪內容,全省共有16137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救助金領取卡折代管納入縣級民政部門備案登記管理。四是數據臺賬四賬合一。救助金發放數據、救助信息系統數據、民政事業統計數據、公開公示數據四個臺賬數據重合率從99.5%提升到99.9%,做到數據準、臺賬清、情況明。
強化過程監控,監督范圍由事后監督向事中監督延伸
一是發揮免責清單導向作用。印發《湖北省社會救助容錯免責清單(試行)》,明確10條免責、3條減責的具體情形,確立“三個區分開來”的鮮明導向,推動監督檢查更加聚焦于申請受理、審核確認過程,促進經辦機構和經辦人員秉持公心、履職盡責。二是規范一網通辦、全程網辦。將社會救助信息系統數據輸入端口串并至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確保救助申請受理、審核確認全過程納入政務監督范圍,實現全省救助辦理時限統一、行政文書統一、服務標準統一。三是強化近親屬備案管理。將低保申請近親屬備案管理由低保經辦人員擴展到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全省納入低保備案登記管理3099戶4408人,審核確認前100%通過縣級民政部門重點核查,有效防范社會救助經辦服務中優親厚友、暗箱操作等違規問題。
創新信用監管,監督對象由經辦人員向服務對象拓展
積極推行低保審核確認告知承諾制,加快構建以誠信申報為核心的審核確認工作流程、以信用管理為主線的監管模式。一是厘清監管主體責任。低保審核確認機關以書面形式將如實申報家庭經濟狀況的義務、內容以及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一次性告知申請人,申請人書面承諾已符合告知相關要求并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從救助入口就確立低保經辦人員的服務角色和監管主體地位。二是完善審核確認流程。建立誠信申報審查制度,對無不良信用記錄、經濟狀況信息無異常、公示期間無異議、已及時完整提交相關家庭成員經濟狀況核查授權書的低保申請家庭,認定為誠信申報對象。三是探索實踐信用管理。根據低保申請家庭或者低保對象的失信情形,界定一般失信行為和嚴重失信行為,依托社會救助信息系統進行記錄管理,明確守信激勵和失信約束懲戒措施,實現低保救助從入口到出口全周期信用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