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民政廳
貴州是全國脫貧攻堅的主戰場,貧困面大、貧困程度深、貧困人口多,社會救助兜底保障責任重大、任務繁重。近年來,貴州各級民政部門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工作重要論述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加強社會救助與扶貧開發有效銜接的重大決策部署,按照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突出“四個強化”(強化農村低保與扶貧開發有效銜接、強化農村貧困人口低保傾斜政策、強化特殊貧困群體兜底保障、強化易地扶貧搬遷貧困移民兜底保障),切實增強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功能,發揮社會救助在脫貧攻堅中“兜底一批”重要作用。
強化農村低保與扶貧開發有效銜接,確保兜準底
健全農村低保對象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三共同”認定機制。民政部門與扶貧部門共同組織入戶核查、共同組織民主評議和張榜公示、共同組織鄉鎮審核,從源頭上推動“兩項制度”對象銜接,確保應保盡保、應扶盡扶。健全“兩項制度”對象信息定期比對核實機制。省市縣定期開展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與貧困人口信息比對,依據比對線索逐戶核實,及時將所有符合條件的貧困人口納入救助保障范圍。全省共有167.5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納入低保或特困供養(其中已脫貧92.3萬人,未脫貧75.2萬人),占全省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總數的21.5%。對不符合救助條件的貧困人口建立臺賬,標注不納入的政策依據,并通過其他扶貧措施予以精準幫扶。健全分區域劃檔次提高農村低保標準機制。認真落實農村低保標準“動態穩定地高于國家扶貧標準”的要求,由省級統籌,根據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所在區位將全省農村低保標準劃分為三個檔次,穩步提高農村低保標準,持續穩定實施兜底保障。2017年最低一檔已超過國家扶貧標準。今年全省平均標準4103元,最低一檔超過全省貧困人口脫貧測算標準333元。
強化農村貧困人口低保傾斜政策,確保兜住底
健全“單人戶”施保政策。對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戶中靠家庭供養且無法單獨立戶的重殘人員、重病患者等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參照單人戶納入農村低保,確保一個不漏。健全貧困家庭支出扣減政策。對貧困家庭成員因殘疾、患病、非義務教育階段教育等增加的剛性支出,以及實現就業創業必要的交通費、通訊費、食宿費、自我提升支出等就業成本,在核算家庭收入時給予扣減。健全低保對象漸退政策。對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成員外出務工、靈活就業、產業幫扶等家庭人均收入超過當地低保標準的,分別給予6個月和12個月的救助漸退期,鞏固提升脫貧成果。目前已脫貧人口中仍有90萬人納入低保保障。
強化特殊貧困群體兜底保障,確保兜牢底
健全低保分類施保政策。對農村低保對象中的重殘人員、重病患者、老年人、在校學生等特殊貧困群體,在補差發放基本保障金的基礎上,再按當地農村低保標準的20%-30%增發特殊困難補助金。全省共對131萬農村特殊貧困人員實施分類施保。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和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大幅提高供養水平,對特困人員和孤兒實施全方位托底供養。全省特困人員、分散供養孤兒、集中供養孤兒年均基本生活標準分別提高至1.04萬元、1.2萬元、1.8萬元,全面筑牢9.5萬農村特困人員和孤兒“兩不愁”底線。健全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關愛救助保護體系。全省51.9萬留守兒童和17.7萬困境兒童實現動態監測、責任落實、教育關愛、救助保障“四個全覆蓋”。健全農村低保季節性缺糧戶糧食救助制度。每年6月至8月通過發放糧食對農村低保季節性缺糧戶實施救助。今年共對63.7萬人實施糧食救助3722.4萬斤。
強化易地扶貧搬遷貧困移民兜底保障,確保兜好底
實施易地扶貧搬遷貧困移民一次性臨時救助政策。按每人1500元的標準對105.4萬貧困移民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有效解決其自我保障能力弱、搬遷期間剛性支出大的實際困難。落實易地扶貧搬遷貧困移民低保待遇。對已經落戶或辦理居住證、“易地扶貧搬遷市民證”的搬遷群眾,依規納入安置地城市低保范圍,確保搬遷移民“穩得住”。今年共將16.8萬貧困移民納入城市低保。
(來源:中國社會報2019.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