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趙曉明 通訊員 許 靖
夏日,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黃村鄉黃泥墩村碧水灣迎來了一撥撥游客。沿著蜿蜒的道路前行,碧水潺潺映入眼簾,游客們在玩沙、戲水中暢享鄉村里的愜意生活。
在這幅動人的圖景背后,是黃泥墩村持續多年的社區治理努力。從昔日的“上訪村”變身現在的“明星村”,黃泥墩村里的大事小情都用上了“陽光票決”制度,建立起了“以黨建為引領、以‘陽光票決’為核心、以黨員群眾為支撐”的議事機制,經過提出議案、討論論證、監督實施等多項環節,讓村中事百姓議、村中事百姓決。
黃村鄉黨委書記劉華表示,村務“陽光票決”制,像一縷陽光照進山村,讓黃泥墩從曾經的“陰暗角落”,走進如今的“高光時刻”。
昔日“心結”重 干群隔閡深
提起昔日的黃泥墩村,當地的人們印象十分深刻,一方面,區位優勢明顯,生態資源得天獨厚。可另一方面,這是有名的“吵鬧村”“上訪村”,干群矛盾尖銳,村民上訪不斷,看不到發展的希望。
雖然已經過去了將近10年之久,可黃泥墩村會計劉德林依舊記得當時的亂象。村主任剛上任時,副鄉長在臺上講話,村民卻起哄:“不要搞這一套。”會開到一半,草草收場。
面對村民的不信任,村干部心有不甘,總想著為村民做點事,改善干群關系,凝聚力量共同為黃泥墩村的發展蹚出一條路子。經過研究,村委會決定拆掉廢棄的小學校舍,建立文化禮堂。
禮堂剛建好,不少村民豎起了大拇指,可村民劉如琴拎著鋸子,上來就鋸掉了西北端的一個檐角。理由很簡單:檐角正在她家門口上方,車輛進出受影響。沒辦法,村里只得把屋檐往里縮了50厘米。
“表面上,缺掉的只是一個檐角,實際上,缺失的是村民對干部的信任。”劉德林說。
繼文化禮堂之后,一場修路的風波又讓村干部陷入輿論漩渦中。把村里的路從1米拓寬到3.5米,這本是一件惠及所有村民的好事,村民卻發生了重大分歧:有的村民說能走就行,不必花費資金擴寬。有的村民要開車,想修得更寬。被占地的3戶村民則直接提出了三萬至五萬元的補償。
頂著各種壓力,這條路最終修成了。可依舊有村民不認可,認為修路過程財務不公開,懷疑干部吃回扣。好好的一件民生實事,就這么成了村干部的糟心事。
2014年初,在外面做生意的鄉賢周宏偉回村當選黨支部書記,希望帶著黃泥墩村打個“翻身仗”。用了三個月的時間,周宏偉和村干部挨家挨戶走訪村民,深入了解村民心聲。
走訪中,周宏偉和村干部總結出干群互不信任的原因:根子在村務信息不透明上。在村民看來,村里大小事務一般由村“兩委”干部開會通過,村民看到的只是冰冷的數字和村務公開欄內專業的表述,對村里的工作并不知情。村干部們也委屈:做得再多,村民也不支持、不信任。
陽光下搭“心橋” 村中事村民議
如何找回村民與村干部之間的信任,搭建干群間的“心橋”?黃泥墩村“兩委”將目光聚焦在社區治理上。
周宏偉認為,把村莊治理好,公開透明是關鍵。在上千名村民中,選舉產生了53名村民代表,村里重大事項均通過村民代表大會無記名投票進行表決,搭建了“陽光票決”的基本框架。
黃泥墩村還把鄉賢智囊團引入“陽光票決”中,邀請鄉賢代表列席村務聯席會議,并積極建言獻策。最終,形成了以“黨建為引領、‘陽光票決’為核心、民主法治為載體、鄉賢智囊團為支撐”的基層治理體系。
“陽光票決”,在黃泥墩村搭建了交流的平臺,干群之間心連心,勁往一處使。村里的大事小情,在陽光下深入持續推進。
兩年前,黃泥墩村希望打造“碧水灣鄉村旅游綜合體”。如何避免“民心事變糟心事”的窘境,成為周宏偉等村干部的“頭等大事”。
建設碧水灣項目,需要拆舊房、拆舊農家樂、砍竹林,每一件事兒都與村民的切身利益相關。村民主動提出:“大家用‘票決’議一下。”
會上,周宏偉給大家仔細講解了“碧水灣鄉村旅游綜合體”的發展思路和預期效益。原農家樂負責人劉連付主動表態,拆除農家樂。不少村民提出,全力配合,拆除舊房。看到前景,不少村民自愿入股,與村集體共同籌集500萬元資金,注冊公司運營碧水灣項目。
據周宏偉介紹,碧水灣項目今年“五一”開業,當天就獲得收益5萬多元。預計今后每年增加村集體收入20萬元。周邊的民宿也火了起來,全村年旅游收入預計將突破1000萬元。
據統計,自實施村級事務“陽光票決”以來,黃泥墩村共表決村級重大事務70余項,各項事務“票決”贊成率達97%,村民知曉率達98%,滿意率90%以上,得到了本村黨員群眾的高度認可和支持。如今的黃泥墩村,民風變正了,村貌變美了,產業變旺了,變得越來越好了。
開門決策贏民心 村中事情村民定
實地參觀黃泥墩村陽光票決的經驗和做法后,蓮都區各街道(鄉鎮)相關負責人紛紛點贊“黃泥墩經驗”。
周宏偉介紹說,通過黨員群眾建議、村黨支部提議、村務聯席會議商議、鄉鎮(街道)黨(工)委審議備案、“票決”前公開、村民代表會議“票決”、“票決”后公開七步“陽光票決”后,“票決”事項由村民委員會或村經濟合作社組織實施,實施過程由村務監督委員會全程監督。
基于黃泥墩村的成功實踐,蓮都區決定在全區推廣。截至目前,已經在180個行政村推廣,覆蓋率86%,通過“陽光票決”制實施的村級事務達到了1098項,今年年底覆蓋率將達到100%。
“應到代表19人,實到13人,參與人數達標。同意13人,棄權0人,通過修路計劃。”隨著計票人員宣讀結果,大港頭鎮大港頭村“陽光票決”會場響起熱烈的掌聲。
原來,在大港頭村,通往村公墓的道路崎嶇狹窄,村民上山祭祖時,經常有人摔倒受傷。為改善道路交通狀況,大港頭村召開村民代表大會,就“大港頭公墓道路擴建”事項進行民主決議。通過“陽光票決”,從制度和機制上保障了村民參與村級事務管理與監督的權利,村民的責任感和主人翁意識進一步加強,參與村莊建設更熱情。
麗水市蓮都區民政局局長廖翊惠表示,“陽光票決”制在規范村級“小微權力”與推行“陽光村務”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主要體現在三個“變”:決策主體變“少數決定”為“多數議定”,決策方式變“舉手表決”為“自主票決”,決策程序變“閉門決策”為“開放決策”。實行“陽光票決”,豐富了基層社會治理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眾人商量的制度實踐,找到了群眾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使共建共治共享的同心圓越畫越大。
(來源:中國社會報202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