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祝 闖) 日前,天津市民政局、市委政法委和市委網信辦等21部門聯合印發《天津市加強流動兒童關愛保護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針對開展流動兒童精準監測摸排、完善制度措施和加強關愛服務等工作提出具體舉措。
《實施方案》強調,要開展流動兒童精準監測摸排,按照“一人一檔”要求建立重點關愛服務對象信息臺賬,定期走訪探視,加強關愛保護。充分利用市政務數據共享資源平臺,在保障數據安全的情況下加強流動兒童數據信息集成共享,及時掌握流動兒童情況,及時跟進提供服務。要優化落實教育保障政策、推進完善衛生醫療保障措施、織密織牢基本生活保障網。兒童居住地民政部門對于符合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條件的,協調戶籍地民政部門按照相關政策認定資格,及時納入保障,建立健全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大力推進“跨省通辦”,提供便民服務。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兒童福利機構為符合條件的流動兒童提供臨時監護、長期監護保障。在急難發生地將符合條件的流動兒童納入臨時救助范圍。協調戶籍地民政部門及時為符合條件的殘疾兒童辦理殘疾人兩項補貼。要加強家庭教育指導,組織開展城市融入服務,促進流動兒童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