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劉靜靜) 近日,北京市民政局印發《街道(鄉鎮)區域養老服務中心內設社區餐廳建設工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規范推進街道(鄉鎮)區域養老服務中心內設社區餐廳運營管理。
《指引》提出,街道(鄉鎮)區域養老服務中心內設社區餐廳選址原則上設置在一層,如設置在二層及以上應設無障礙電梯。要有食品加工制作區、選餐配餐區、就餐區、衛生洗漱區等相應功能區,有消毒碗柜、保鮮冰柜、留樣冰箱、供暖降溫設備、電子監控設備、消防器材等相應設施設備。堂食大廳面積原則上不少于100平方米,應配置適合老年人使用的桌椅、用具等,并建設、配置信息系統及支付終端,能進行老年人身份驗證,支持養老助殘卡、銀行卡、現金等多種消費結算方式,自動進行老年人就餐統計、結算和管理等。要為老年人提供多樣化的老年優惠套餐,對于未選擇優惠套餐的老年人,在市場價基礎上給予相應折扣優惠。在做好老年人服務保障的同時,可向其他社會群體開放。
《指引》明確,街道(鄉鎮)區域養老服務中心運營主體負責人是社區餐廳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社區餐廳應配備與就餐規模相適應的工作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要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社區餐廳應綜合考慮老年人的身體特點、飲食習慣和時令季節變化,制定營養健康的食譜。配餐區的食品和物品應分類放置,標識清晰,并在配餐過程中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將廢棄物存放在有蓋子的專用容器中,由專人負責處置和管理。在送餐過程中配備必要的保溫設施,在外包裝上加貼食品安全封簽,提示老年人用餐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