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社會救助司司長 蔣 瑋
5月27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體學習時發表重要講話,深刻闡述了新時代新征程做好就業工作的重大意義,全面總結了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就業工作取得的歷史性成就和積累的寶貴經驗,明確了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的實踐路徑和工作要求,為我們立足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職責,發揮社會救助功能作用,加強就業困難群體救助幫扶,助力低收入人口高質量充分就業提供了根本遵循。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就業是最基本的民生,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經濟社會健康發展,事關國家長治久安。社會救助既是保障無勞動能力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線,也是激發困難群眾內生動力、幫助其就業創業的重要政策舉措,更是廣大群眾穩定心理預期、心無旁騖干事創業的最大底氣。我們要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胸懷“國之大者”,深刻認識新時代新征程社會救助工作的新特征、新要求,準確把握共同富裕背景下社會救助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不斷強化改革創新,在服務大局中做好新時代社會救助工作,推動社會救助由“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風險、促發展”拓展,努力讓生活困頓者得周濟之助、陷入困境者無生存之虞、勞動創業者無后顧之憂。
夯實兜底職責,守住保基本底線
社會救助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托底層、安全網。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社會政策要托底”,關鍵就是托住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這個底。要強化基本生活救助,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及時按規定納入低保或特困供養,做到應保盡保、應救盡救。強化急難社會救助,對因失業失去收入來源、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及時給予臨時救助;加強臨時救助和失業保險等政策銜接,加大對生活困難未參保失業人員和務工不著流動人口的救助力度,切實保障臨時遇困失業人員基本生活。加強社會救助供給側改革,擴大服務類社會救助試點,對于低收入家庭中有成年勞動力,但因需要照護老年人、殘疾人、未成年人等而無法外出就業的,探索提供替代照料、送醫陪護等服務,幫助緩解家庭照護壓力,助力推動零就業家庭實現動態“清零”。
加強監測預警,發揮防風險作用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防止因失業導致規模性返貧。這就要求我們健全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幫扶機制,及時發現和救助幫扶失業待業低收入人口。目前,全國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已將50.18萬失業登記低收入人口納入動態監測范圍,其中31.08萬人已納入低保。下一步,我們要深化拓展信息平臺功能模塊,增設勞動能力、勞動條件、勞動意愿等標簽,強化相關數據運用;完善預警指標體系,更好發揮監測預警在主動發現、規范落實、跟蹤問效等方面的作用。加強部門數據共享和交叉比對,提高數據比對頻次,為及時預警、精準救助、綜合幫扶失業待業低收入人口提供重要支撐。充分發揮“大數據比對+鐵腳板摸排”作用,加強對低收入人口中失業待業人員、高校畢業生、靈活務工人員的風險監測和走訪摸排,動態掌握其就業狀況、家庭支出、困難情形等變化情況。根據困難類型和救助需求,及時推送信息至相關部門實施救助幫扶,堅決防止因失業等原因發生沖擊社會道德底線的事件。
強化“造血”功能,實現促發展目標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完善重點群體就業支持政策。低收入人口是就業幫扶的重點群體。我們要在做好兜底保障、強化“輸血”的基礎上,著力加強就業救助、產業幫扶,增強社會救助“造血”功能,推動更多低收入人口脫困解困、就業增收、促進自我發展,助力實現共同富裕。要以銜接并軌為契機,梳理、對比專項救助政策與“兩不愁三保障”政策在內容、力度等方面的差異,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調整優化方案,加大促進低收入人口就業、增收等方面的政策供給。加強基本生活救助、臨時救助與就業救助、產業幫扶等政策有效銜接,強化分層管理、分類救助,形成救助幫扶合力。對有就業意愿但就業能力不足的,會同人社部門提供求職登記、職業指導、崗位推薦、技能培訓等就業救助,提升就業能力;對有就業能力但缺乏合適就業崗位的,會同產業幫扶等部門加強產業發展、以工代賑、勞務輸出、車間吸納、公益崗位等開發式幫扶,提供就業機會。堅持獎懲并舉,對已就業的低保對象,落實好就業成本扣減、低保漸退政策以及貸款貼息、稅費減免、社會保險補貼等就業支持政策,激發脫困解困內生動力;對無正當理由連續3次拒絕接受與其健康狀況、勞動能力等相適應工作崗位的,按規定減發或者停發低保金。